關於懸缺代理教師的年資計算問題,現行制度似不公平?
我有一個關於權益的疑問在此反應:
關於立法院在96年6月15日修法通過『教師代理兵缺的服務年資降可併計入退休年資』,但各項代理(課)教師年資,都不得再併
計為退休年資。
既然代理兵缺的教師年資可以計算,那麼懸缺代理的教師為何不能計算年資;另外既然公立學校的懸缺代理教師不能計算年資,而
私立學校的教師若進入公立學校後,其在私校的年資竟能併入計算,這對代理教師們有失公允,對在公立學校的代理教師們的權益
大受影響。難道懸缺比兵缺還不入嗎?
此一現實問題,結果將使目前學校普遍找不到老師的情形更為嚴重。影響有下列幾項:
一、公立學校的懸缺代理教師無法計算年資,而私校可以計算,將造成師資流往私立學校發展,而無意進入公立學校,讓公立學校
徵選代理老師的難度增加。公立學校有制度卻未計算年資,私立學校制度不如公立學校有保障,卻可併入年資計算,是否公平呢?
二、承第一項,學校無法徵得代理教師,而現今制度下,正式教師的員額又未增加的情況下,對於學校的排調課等安排將更困難。
三、綜上所述,此情況勢必將轉嫁至學校現有之教師,意即學校舊有教師的負擔將加重。
學校每年都在感嘆代理教師難找,追究根源應在於此,將造成不良的循環,並非好現象,故在此反應至教師會,希望教師會的先進
們能注意這個問題,向上建議此現象,以其獲得較完善的處理,使得老師的權益可以維護,並能解決學校每年皆須面臨的師資甄選
問題
以上就此,發表淺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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