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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8-03-04, 09:39 AM   #1
rebec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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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職停薪進修雙碩士

我已取得碩士學歷.想以留職停薪的方式進修另一門教育專業領域的碩士學位.但學校人事主任告訴我---不得再申請同一學位進修.其法源依據如下:
台北縣所屬各級公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在職進修學位實施要點第二條第二項---各校教師申請在職進修學位(部分辦公時間).同一學校中教師進修人數受名額限制時.以進修學士或碩士為優先.取得較高或同等學歷敘薪有案者.不得再申請同一學位進修.
但是.我要申請的是留職停薪進修.而非部分辦公時間進修.且教師研究與獎勵辦法裡面也沒規定.教師不得以留職停薪方式申請修讀雙碩士.
現在教育部如此鼓勵教師做終身學習與專業成長.已擁有碩士學歷不代表對其他教育領域的專門知識也相同專精.有興趣與意願修讀另一門領域的專業知能是很好的事情.不應該也需要受到法源上的支持與肯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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