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新北市教師會 > 校園常見問題暨法規釋義區
搜尋論壇 今日新文章 標記所有討論區已讀

發文 回覆
 
主題工具 搜尋本主題 顯示模式
舊 2010-09-24, 10:22 AM   #1
法規部
普通會員
 
註冊日期: 2010-08-23
文章: 32
預設 990923國民年金法修正 軍公教年資未滿15年納保

國民年金法修正 軍公教年資未滿15年納保
2010-09-23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張德厚】
為了增加對弱勢民眾的保障,行政院會通過「國民年金法」修正,除了將保費由按月計算改為按日計算之外,並將年資未滿15年的軍保及公保退職人員都納入給付對象,預估有8萬人可因此受惠。

行政院會通過「國民年金法」修正,將送立法院審議。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現行國民年金法全面排除公教人員及已領取軍人保險退伍給付者;但是年資未滿15年的軍公教人員,並不能領取終身俸,即使領取過一次性的退休給付,但金額也不足以支應退休生活開支,本次修法就放寬被保險人的納保資格,將已領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一次性給付、年資不足15年者納入國民年金保險給付的對象,預估總共約有8萬人可因此受惠。江宜樺:『我們針對這樣的情況,就把這樣的資格放寬,只要他過去的工作年資合計沒有超過15年的話,他將來65歲退休的時候,仍然可以納入國民年金的給付對象。』

另外,現行國民年金保險以月為計費單位,民眾因轉換工作勞保中斷、改保國保時,必須要繳整個月的國民年金保費。本次修法也將,將國民年金保費改採單日計算,未來民眾在勞保轉國保時,按日計收就不會有重複繳費現象,如此也可增加失業勞工轉投國保誘因。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300801,00.html


投保年資未滿15年5.2萬軍公退職人員納國保
2010-09-23 中國時報 【仇佩芬、管婺媛/台北報導】
實施四年的國民年金法將進行第二度修法,除將投保計費期間由每月繳費改為單日計算之外,同時擴大投保對象,將年資未滿十五年的軍保及公保退職人員納入,預計本周由行政院院會核定。內政部表示,預計受惠人數將達五萬二千人。

行政院高層指出,此次國民年金修法精神,在於擴大照顧對象,將未領有終身俸及月退休金待遇的軍、公退職人員納入,凡年資未滿十五年者,均可參加國民年金保險,並於六十五歲之後領取老年給付。內政部長江宜樺昨天也表示,日前已針對《國民年金法》修正草案向院長做過簡報,對於修法重點與相關經費等也有共識,預期今天院會將會通過。

主管國民年金法的內政部官員指出,現行國民年金法實施時,全面排除公教人員及已領取軍人保險退伍給付者;其中包括服役五年以上但未滿十五年,未領取終身俸待遇之軍人,以及工作年資不滿十五年,不能享受退休金的公務聘僱人員及國營事業人員。

內政部官員表示,上述民眾雖曾領取數萬到數十萬的退伍金或養老給付,但金額不足以供應退休生活開支,又無法投保國民年金保險,成為國保缺口,因此修法將其納入,以完善國保的涵蓋面。政院高層表示,修法之後可為募兵制提供適當誘因,是合理的改革。

內政部長江宜樺說,政府當初實施國民年金時,就是希望將社會中沒有勞保、農保、漁保的民眾,如家庭主婦,也可以在晚年得到良好的保障;不過自從實施後,有許多立委反映,一些早年退休的軍公教人員,雖然在退休時拿到一筆退休金,但是數額相當少,甚至只有五、六萬元,但現行法律卻將他們排除在國民保險之外,年老時更缺乏保障,內政部研議後,決定「從善如流」,納入朝野立委意見,作為這次草案修改重點之一。

另外,為保障民眾投保權益,此次修法亦將國民年金保費改採單日計算。未來民眾若因轉換工作而出現勞保中斷,毋須繳交全月國民年金保費。江宜樺解釋,計算方式改變,雖然不影響民眾最終享有的福利金額,但是會讓納保人覺得較為公平,因此研議後也決定修改。

現行國民年金保險以月為計費單位,即民眾在換工作時可能發生勞保沒有完全銜接的「空窗期」,仍需繳交全月的國民年金保費。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300089,00.html
上傳的附加檔案
檔案類型: doc 990923國民年金法修正 軍公教年資未滿15年納保.doc (30.5 KB, 161 次查看)
法規部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帖
發文 回覆


主題工具 搜尋本主題
搜尋本主題:

進階搜尋
顯示模式

發表規則
不可以發文
不可以回覆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論壇啟用 BB 語法
論壇禁用 表情圖示
論壇啟用 [IMG] 語法
論壇禁用 HTML 語法
論壇跳轉


所有時間均為台灣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2:54 PM

新北市教師會 文字模式 - 返回頂端

郵政劃撥戶名:社團法人新北市教師會    帳號:19362663    會址:235008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三段120之11號十二樓(地理位置圖)
電話:(02)2263-9458、(02)2261-1170  傳真:(02)2999-8133    網址:http://www.ntpta.org.tw/    Email:tpctc@ms75.hinet.net
|理事長:林松宏|副理事長:黃國政、張鉅輝|總幹事:蔡淑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