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鈞偉
2008-12-10, 09:53 AM
一、領取簡章及報名表:請於97年12月4日至97年12月11日止逕至本公告附件下載,本校不另行發售。
二、報名日期:97年12月11日(星期四)上午10時至11時止。地點:本校研究大樓6樓輔導室(地址:臺北縣蘆洲市民族路7號)電話:22819980分機402特教組湯組長或分機400陳主任。
三、考試日期:12月11日上午11:10,
四、報名方式:一律現場親自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五、甄試人員及名額: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車司機,正取1名,備取2名。
六、報名資格:請參考附件內容
七、報名應繳證件:報名表、簡要自傳、國民身分證
、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男性檢附兵役證明文件、無肇事紀錄證明、服務經歷證明。
八、甄選方式:甄試項目為口試。
九、工作內容應注意如下:
(一) 僱用時間:98年1月1日起至98年12月31日止
(二) 工作範圍:擔任本校特教班交通車接送工作,包含:
1. 協助處理特教班學生上下學接送事宜。
2. 協助處理學校行政交辦事項。
3. 學校臨時交辦有關特殊教育及行政之事項。
4. 平日及寒暑假上班時間需留校配合學校事務。
5. 經校方錄用後,需尋妥代理人報准學校核備,並與當事人簽立臨時契約。
(三) 僱用報酬:依台北縣政府規定。
八、 錄取公告:於97年12月11日下午4:00
其餘未竟事項請參閱附件
二、報名日期:97年12月11日(星期四)上午10時至11時止。地點:本校研究大樓6樓輔導室(地址:臺北縣蘆洲市民族路7號)電話:22819980分機402特教組湯組長或分機400陳主任。
三、考試日期:12月11日上午11:10,
四、報名方式:一律現場親自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五、甄試人員及名額: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車司機,正取1名,備取2名。
六、報名資格:請參考附件內容
七、報名應繳證件:報名表、簡要自傳、國民身分證
、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男性檢附兵役證明文件、無肇事紀錄證明、服務經歷證明。
八、甄選方式:甄試項目為口試。
九、工作內容應注意如下:
(一) 僱用時間:98年1月1日起至98年12月31日止
(二) 工作範圍:擔任本校特教班交通車接送工作,包含:
1. 協助處理特教班學生上下學接送事宜。
2. 協助處理學校行政交辦事項。
3. 學校臨時交辦有關特殊教育及行政之事項。
4. 平日及寒暑假上班時間需留校配合學校事務。
5. 經校方錄用後,需尋妥代理人報准學校核備,並與當事人簽立臨時契約。
(三) 僱用報酬:依台北縣政府規定。
八、 錄取公告:於97年12月11日下午4:00
其餘未竟事項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