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浩芸
2009-02-11, 02:15 PM
各位會員好康報報
台北縣所屬公有館(園)為響應政府振興經濟、刺激消費,特配合消費券發放推出「藝
遊博物館 發票做慈善」活動。
1.實施日期:自98年1月18日起至98年5月31日止,休館日除外。休館日:每週一 (週
一若逢國定假日及其他休息日,照常開放)。
2.實施方式:持有當月份之任何金額發票或收據(需蓋有免用統一發票章)即可免 費
參觀本縣所屬博物館 (鶯歌陶瓷博物館、淡水古蹟博物館、十三行博物館、黃金博物
館、板橋林家花園) (1張限用一人一次)。
3.本實施方案所有發票將由本縣收集後,全部捐予慈善團體。
參考網址
http://www.tpc.gov.tw/web/Message?command=showDetail&postId=176240
台北縣所屬公有館(園)為響應政府振興經濟、刺激消費,特配合消費券發放推出「藝
遊博物館 發票做慈善」活動。
1.實施日期:自98年1月18日起至98年5月31日止,休館日除外。休館日:每週一 (週
一若逢國定假日及其他休息日,照常開放)。
2.實施方式:持有當月份之任何金額發票或收據(需蓋有免用統一發票章)即可免 費
參觀本縣所屬博物館 (鶯歌陶瓷博物館、淡水古蹟博物館、十三行博物館、黃金博物
館、板橋林家花園) (1張限用一人一次)。
3.本實施方案所有發票將由本縣收集後,全部捐予慈善團體。
參考網址
http://www.tpc.gov.tw/web/Message?command=showDetail&postId=176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