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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 公告新訂定之「臺北縣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補充規定」。


李雅菁
2009-07-06, 12:48 PM
公告主旨 公告新訂定之「臺北縣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補充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
公告日期 98 年 07月 06日 ~ 100 年 07月 06日
公告文號 北府教國字第0980504760號函
等級/類別 普通/一般公告
公告單位 國小教育科 鄒慶德
連絡方式 電子郵件信箱

公告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第13條規定訂定暨依教育部98年6月22日台國(四)字第0980099020號函辦理。
二、本府教育局於97年11月21日以北教國字第0970866433號函頒之「臺北縣國民中小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補充規定」予以廢止,並停止適用「臺北縣國民小學編班原則」及「臺北縣國民中學新生編班注意事項」。
參考網址一
參考網址二
附件 臺北縣國民中小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補充規定核定版980606條文.doc

受文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