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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 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980924


卓清松
2009-09-30, 04:59 PM
中等教育司0924發布訊息

配合「提升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素質計畫」及「增進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國際經驗及視野方案」,教育部於本(9)月24日第640次部務會報通過「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如附件
落實高中學業定期考查、日常成績考查及重補修制度,保障課程的教學品質。另明定學生赴國外或國內其他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習的核准及學分採認等相關規定,並針對學生取得畢業證書及修業證明書的條件予以明確規範,以控管高中教育品質,提升高級中學學生素質。
修正條文重點
除重補修、畢業及修業條件的規定適用於自99年8月1日入學的高一學生,其餘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