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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 教育部有關北北基自辦聯測之說明


林金財
2009-10-31, 10:19 AM
有關外界關心101「北北基共辦聯測」之報導,教育部重申只要在符合由測驗專責機構命題、屬地原則(全區學校參加)、保障其他區考生權益及試辦計畫須報部核准等四項原則下,教育部表示尊重臺北市政府、臺北縣政府、基隆市政府之決定。
依97年11月11日教育部升學制度審議委員會會議決議,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有特殊需求情形下,依據委員會決議原則得報經教育部專案核准後試辦。前開委員會提出下列原則:
(一)高中職各種入學測驗均委由測驗專責機構命題組卷,以確保測驗品質。
(二)基於考生及家長的便利性與權益考量,採屬地原則,讓北北基國立高中職、私立學校一併參與試辦。
(三)為保障學生權利,北北基保留足夠充分的名額至全國性的基北區高中職登記分發入學辦理分發,以保障其他縣市學生進入理想學校之權利。
(四)臺北市政府、臺北縣政府、基隆市政府以學校所在地主管機關提出試辦計畫,必須報經教育部專案核准後始可辦理。
教育部會持續與臺北市政府、臺北縣政府、基隆市政府溝通協調,確保100年北北基聯測及招生試辦計畫依本部升學制度委員會決議的四項原則辦理,101年如須試辦北北基聯測,其試辦計畫仍須經教育部專案核准後始可辦理。
中等教育司98-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