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A

查看完整版本 : [教學部]2688經費表與H1N1經費公告


曹婉茹
2010-02-03, 09:10 AM
H1N1公告

一、依教育部98年12月22日台國(二)字第0980212379D號函及99年1月7日台國(二)字第0990001407號函辦理。
二、本次撥款經費由教育部核撥入本局地方教育發展基金「027038003898」帳戶之「因應新型流感停課98年度11月及12月教師補(代)課鐘點費」項下核實支付。
三、請各校依98年11月至99年1月底因應新型流感停課後教師補課相關費用之核定金額(如附件1),於99年2月3日(星期三)前製據報局,收據撥款人請開立─臺北縣政府教育局,倘有剩餘款請於99年3月10日(星期三)前繳回原帳戶,計畫編號0983111,本計畫不統一設置子目代號,請各校會計人員自行設置。
四、檢送「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因應新型流感停課教師補課及代課鐘點費支領實施要點」1份(如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