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珊
2010-03-12, 09:02 PM
修正「臺北縣國民小學辦理課後照顧服務補充規定」第1、5、8點,並自即日生效。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及人員資格標準修正條文辦理」。
二、為配合教育部相關規定,並因應目前實際執行需要,爰修正本補充規定第1、5、8點。
三、檢附「臺北縣國民小學辦理課後照顧服務補充規定」修正全文。
四、參考網址:http://lll.tpc.edu.tw/
五、詳情請參考附件。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及人員資格標準修正條文辦理」。
二、為配合教育部相關規定,並因應目前實際執行需要,爰修正本補充規定第1、5、8點。
三、檢附「臺北縣國民小學辦理課後照顧服務補充規定」修正全文。
四、參考網址:http://lll.tpc.edu.tw/
五、詳情請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