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珊
2010-05-09, 02:56 AM
本縣所屬各級學校99學年度學生學年假期行事曆
一、依教育部90年8月31日修正發布「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暨行政院97年12月3日院授人考字第0970064905號函發布之「政府行政機關紀念日及民俗節日假期調整原則」辦理。
二、99學年度第1學期,自99年8月30日至100年1月20日,共21週合計103天;第2學期自100年2月11日至100年6月30日,共21週合計97天。
三、民國100年紀念日及民俗節日假期,因行政院尚未核定,故暫參照99年假期規劃,屆時以行政院核定之紀念日及民俗節日為準實施。本局活動行事曆係預擬時程,屆時仍以各活動辦法公告為準。
四、各校如因特殊原因變更學生學年假期行事曆,應報局核准後再行實施。
一、依教育部90年8月31日修正發布「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暨行政院97年12月3日院授人考字第0970064905號函發布之「政府行政機關紀念日及民俗節日假期調整原則」辦理。
二、99學年度第1學期,自99年8月30日至100年1月20日,共21週合計103天;第2學期自100年2月11日至100年6月30日,共21週合計97天。
三、民國100年紀念日及民俗節日假期,因行政院尚未核定,故暫參照99年假期規劃,屆時以行政院核定之紀念日及民俗節日為準實施。本局活動行事曆係預擬時程,屆時仍以各活動辦法公告為準。
四、各校如因特殊原因變更學生學年假期行事曆,應報局核准後再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