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部
2010-10-29, 06:30 PM
主旨:檢送國家教育研究院籌備處「建構中央-地方-學校課程與教學推動網絡專案」辦理「建構台灣課程與教學推動網絡」學術研討會公告乙份,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研討會題目:「建構台灣課程與教學推動網絡」學術研討會-國家課程與教學推動網絡定位與發展
二、研討會內容
(一)專題演講:三峽模式的課程發展機制
(二)主題研討
1、中央-地方-學校課程與教學推動網絡的未來定位探討
2、中央-地方-學校課程與教學推動網絡協助教師深化專業知能
3、中央-地方-學校課程與教學推動網絡相關理論與實務研究
(三)特約論壇
1、台灣課程與教學推動機制問題與對策
2、課程與教學推動網絡法制化之行動方案與策略
三、研討會時間
(一)北區研討會:2010年11月5日~11月6日(星期五~星期六)
(二)南區研討會:2010年11月7日(星期日)
四、研討會地點
(一)北區研討會:淡江大學臺北校區D221(臺北市金華街199巷5號)
(二)南區研討會:國立臺南大學誠正大樓國際會議廳B401(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
五、報名日期:即日起至2009年11月01日(星期一)止。
六、報名方式:請逕至「建構中央-地方-學校課程與教學推動網絡專案」網站報名(http://asci.naer.edu.tw)。
七、參與人員:教育部相關人員、縣市教育局(處)相關行政人員、教育領域相關學者專家、教育部九年一貫課程推動小組課程與教學輔導群、教育部中央課程與教學諮詢教師、課程督學、學管科(課、股)長、縣市國教輔導團團員、學校課程與教學領導或推動人員、家長、教育相關系所研究生等及關心此議題之各界人士。
八、請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派縣市輔導團業務承辦人員及輔導員代表參加,並鼓勵所屬學校教師及相關人員踴躍參加。
九、住宿及交通問題
(一)住宿:提供輔導群委員、中央團教師於本處(三峽)住宿。
(二)交通:提供「三峽-淡江大學臺北校區」專車接送,接送時間、地點為:
1、時間:11月5日(星期五)17時20分;地點:「淡江大學臺北校區」至「國家教育研究院籌備處(三峽院區)文薈堂」
2、時間:11月6日(星期六)8時10分;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籌備處(三峽院區)文薈堂」至「淡江大學臺北校區」
(三)有關上述住宿及交通請於報名系統上提出申請。
十、請參加人員之所屬縣市(單位)准予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派代。
十一、敬請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相關承辦人員轉知縣市所屬各級國民中、小學。
十二、學術研討會場地無專屬停車場,請盡量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參加。
十三、響應節能減碳,請自備環保杯。
十四、研討會海報近日內將寄送至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教育相關科系之大專院校,煩請各單位教育相關科系協助張貼、公告訊息。
說明:
一、研討會題目:「建構台灣課程與教學推動網絡」學術研討會-國家課程與教學推動網絡定位與發展
二、研討會內容
(一)專題演講:三峽模式的課程發展機制
(二)主題研討
1、中央-地方-學校課程與教學推動網絡的未來定位探討
2、中央-地方-學校課程與教學推動網絡協助教師深化專業知能
3、中央-地方-學校課程與教學推動網絡相關理論與實務研究
(三)特約論壇
1、台灣課程與教學推動機制問題與對策
2、課程與教學推動網絡法制化之行動方案與策略
三、研討會時間
(一)北區研討會:2010年11月5日~11月6日(星期五~星期六)
(二)南區研討會:2010年11月7日(星期日)
四、研討會地點
(一)北區研討會:淡江大學臺北校區D221(臺北市金華街199巷5號)
(二)南區研討會:國立臺南大學誠正大樓國際會議廳B401(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
五、報名日期:即日起至2009年11月01日(星期一)止。
六、報名方式:請逕至「建構中央-地方-學校課程與教學推動網絡專案」網站報名(http://asci.naer.edu.tw)。
七、參與人員:教育部相關人員、縣市教育局(處)相關行政人員、教育領域相關學者專家、教育部九年一貫課程推動小組課程與教學輔導群、教育部中央課程與教學諮詢教師、課程督學、學管科(課、股)長、縣市國教輔導團團員、學校課程與教學領導或推動人員、家長、教育相關系所研究生等及關心此議題之各界人士。
八、請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派縣市輔導團業務承辦人員及輔導員代表參加,並鼓勵所屬學校教師及相關人員踴躍參加。
九、住宿及交通問題
(一)住宿:提供輔導群委員、中央團教師於本處(三峽)住宿。
(二)交通:提供「三峽-淡江大學臺北校區」專車接送,接送時間、地點為:
1、時間:11月5日(星期五)17時20分;地點:「淡江大學臺北校區」至「國家教育研究院籌備處(三峽院區)文薈堂」
2、時間:11月6日(星期六)8時10分;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籌備處(三峽院區)文薈堂」至「淡江大學臺北校區」
(三)有關上述住宿及交通請於報名系統上提出申請。
十、請參加人員之所屬縣市(單位)准予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派代。
十一、敬請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相關承辦人員轉知縣市所屬各級國民中、小學。
十二、學術研討會場地無專屬停車場,請盡量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參加。
十三、響應節能減碳,請自備環保杯。
十四、研討會海報近日內將寄送至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教育相關科系之大專院校,煩請各單位教育相關科系協助張貼、公告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