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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22, 10:56 AM
2007.08.16
退休制修法 影響45歲以下教職員
韓國棟/台北報導
攸關全國廿多萬名各級學校教職員的退休制度,有重大變革!教育部昨日部務會報通過《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草案,支領月退休金的標準由現行「七五制」,逐年調整為「八五制」或「八三制」;每月提撥的退休金費用,最多增加一○八一元。教育部官員說,這項變革措施影響最大的是四十五歲以下的教職員。
目前公立學校的教職員約有廿多萬人。現行條例規定,年滿五十歲,服務年資廿五年以上,即可支領月退休金。但根據新草案,「立即可支領月退休金」的標準,須符合以下二項之一。第一,服務滿廿五年,年滿六十歲;第二,國中小教職員任職年資滿卅年以上,且年滿五十三歲;大專及高中職教職員年資滿卅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
例如,依現行「七五制」是指服務年資廿五年、五十歲,即可支領月退休金。改成「八五制」後,服務年資卅年、五十五歲退休才能支領月退休金。
這項修正草案針對服務滿廿五年、年滿五十歲符合現行「七五制」的教職員,預留「空窗期條款」,符合「七五制」的教職員雖可申請退休,但有長達九到十年領不到任何一毛錢。如果不願意空等十年,可支領一次退休金約四、五百萬元。目前各級學校教職員月退休金多在六萬元至八萬元之間。
教育部人事處副處長張美玲說,因為國中小老師自願退休年齡普遍低於大專老師二歲左右,所以大專和高中職老師採「八五制」,國中小學老師採「八三制」。但兩者服務年資至少都要滿廿五年。
除了改採「八五制」或「八三制」,教職員每月提撥的相關退撫基金也將由現行的十二%,提高至十五%。換算後,大專最高薪級的教師每月提撥費用由四三二四元,增加為五四○五元,增加一○八一元;中小學最高薪級教師由三八三六元提高為四七九五元,增加九五九元。
張美玲說,這項變革的衝擊很大,所以設了十年的緩衝期。即新制是逐年實施,年資和年齡總和,由「七五」開始,每年加「一」,十年後達到「八五」。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草案還要報請行政院通過,送立法院三讀通過經總統公布後實施。
因為「少子化」,為配合學校組織變更、停辦或合併等原因,昨天修正通過的草案也規定,任職滿五年以上且年滿六十歲,以及任職滿廿五年的教職員,「應准」退休。年滿六十歲申請提前退休的教職員,因尚未達到「八五制」或「八三制」標準,若要支領月退,必須減發月退,每提前一年減發四%,最多得提前五年,減發廿%。
中國時報 2007.08.16
現行月退制度 國庫沉重負擔韓國棟/特稿
「周休七日,月領七萬!」根據現行的教職員退休條例,只要年滿五十歲,服務滿廿五年的資深老師就有上述好康可領。依此,不必工作,每年約可支領百萬元退休金;到八十歲,支領的月退休金超過三千萬元。每年退休教職員人數不斷累積,公教人員的月退休金不成為國庫沉重負擔也難。
近年財政拮据,月退休金支出卻不斷攀升,改革聲四起。
更令人關切的一個現象是,十年前,平均申請月退的年齡為六十三歲,現在降到五十三歲。現代人營養充足,醫療保健又好,五十歲出頭,在職場上還充滿活力。於是愈來愈多五十出頭的公教人員申請月退,再到私人公司任職或到私立學校任教,月領「雙薪」(月退及工作薪資),羨煞人。
不僅國立大學符合「七五制」的老師紛紛申請月退,受聘私立大學任教領「雙薪」,許多政府官員也如法炮製。
十幾年前,國內經濟突飛猛進之際,政府財源充裕,希望老師「新陳代謝」,鼓勵符合「七五制」的老師退休,甚至推出「五五專案」,年滿五十五歲退休的老師除了月退,還發給一筆數十萬元的退休現金。現在,政府不但不鼓勵老師那麼年輕退休,甚至修訂退休條例,由「七五制」改成標準嚴苛許多的「八五制」或「八三制」。
這項變革,從學校教職員退休福利角度來看,當然是負面的;從教職員「新陳代謝」來看,也是負面的,「流浪老師」就業機會更少了。但從國家財政和人力資源運用角度來看,卻是正面的。
衡量得失,改革月退制度是有必要,但要改革到什麼程度?這項草案送立法院後,可能有不小的爭議,尤其當立委考量選票效應時,變革就不易過關。十八%改革案、恢復國中小學老師繳稅案,就是明顯的例子。
中國時報2007.08.16
全教會批:政府不改自己 改別人
林志成/台北報導
教育部研擬修正學校教職員退休制度,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吳忠泰表示,「這樣的政府,沒資格修改公教人員退休條件」。教育部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台大註冊組主任洪泰雄說,政府要修改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件,應該多溝通,不能「閉門造車」。
吳忠泰表示,過去十年,退輔基金操作績效平均不到四%,連銀行定存都不如。看來政府是擔心操作績效不好的退撫基金,難以支撐龐大公教人員退休,所以要修改公教人員退休條件。
他說,退輔基金操作績效只要八%到十%,就不用修改公教人員退休條件。政府將退輔基金拿到股市護盤,操作績效太差,不檢討自己,卻要刪減公教人員退休制度,這種「不改自己,改別人」的態度,實在很奇怪。政府在設法提高退輔基金操作績效之前,沒資格談更改公教人員退休條件。
2006.08.16自由時報
教部修法 提高教師退休門檻
〔記者李文儀/台北報導〕教育部部務會報昨天通過「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草案」,將影響全國現有廿三萬名公立學校教職員。修訂重點為教師退休將由現行年齡加年資的「七五制」改為「八五制」或「八三制」,自願退休起支月退俸的年齡將延至六十歲,但年資卅年的國中小教師可為五十三歲。
現行七五制 改八五或八三制
這次修正案同時將退撫基金提撥率由十二%提高為十五%,以一般中小學教師為例,提撥費用將由現行的三千八百多元增為四千七百多元,教師每個月將多付近一千元。
不過此案還有待行政院審議及立法院三讀通過,從已在立法院躺了一年多的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案來看,此案何時能通過實施、是否會引發另一波提早退休潮,還有待觀察。教育部人事處則強調,新法實施會有十年緩衝期,因此目前已接近現行退休標準的教師,並不會受到影響,主要將影響四十五歲以下、年資廿年以下的教師。
十年緩衝 不影響近退休教師
這次修正案中也特別規範,學校「應准」符合自願退休資格的教職員退休,和現行「得」申請退休不同,縣市政府不能再以經費不足為由,不同意老師自願退休。
在預期政府將緊縮月退俸條件下,這幾年學校老師提早退休問題嚴重,十年前教師平均退休年齡為六十三歲,目前僅約五十三歲,和國人平均壽命男性七十六歲、女性七十八歲相比,提早退休造成教職員人力出現經驗斷層及人力資源浪費問題,也增加政府財政負擔。
自願月退年齡延後至六十歲
人事處指出,此次修正標準和公務人員退休法相同,將自願退休人員起支月退休金的年齡,由五十歲延後為六十歲,惟年資卅年以上者,起支年齡可降為五十五歲,即所謂年資加上年齡的八五制;和一般公務人員不同的是國中、小教師,可採八三制,即任職卅年以上,月退俸的起支年齡為五十三歲。
人事處強調,未來教職員退休將更彈性化,不符上述月退俸資格者,在符合退休標準、例如任職滿廿五年時,還是可以選擇一次退請領全部退休金;但若堅持月退,國中、小教師必須等到五十三歲,維持校園基本人力較年輕化原則,其他學制教職員則須等到六十歲、或年齡加年資達八五時才能開始領取,中間的空窗期將無俸可領。
2006.08.16自由時報
阻提前退休 全教會促提供留任誘因
〔記者李文儀/台北報導〕對於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草案,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昨天表示,如果能達到整體勞工退休制度的公平一致性,這項配合政府財政狀況的措施應沒有特別問題。全教會理事長吳忠泰則質疑新制是「見樹不見林」,他認為政府應檢討退撫基金的操作績效,並提供教師留任的誘因,才能真正結構性改善教師提早退休及財源不足的問題。
吳忠泰認為,由於退撫基金無法繼續支撐,錢不夠就緊縮退休資格,實在無法說服人,退休制度當然可以檢討,但政府的檢討方式是「見樹不見林」。
退撫基金績效應檢討
吳忠泰批評,退撫基金在過去十年操作績效不彰,甚至比銀行定存還不如,政府應從結構性改善退撫基金的運作機制,退撫基金經營績效良好,才能根本解決退休制度問題。另政府也應提供教師留任的誘因,而不是教得愈久、卻領一樣的錢,如此老師當然會想提早退休。
馮喬蘭則說,退休制度屬於個人私利、而非公益問題,在國家財政有困難之際,以這種類似勞資協商的方式延後退休年齡,應該不致有所危害,大家也應該儘量配合。
但馮喬蘭也強調,在能達到整體制度的公平一致性下,政府應檢討不適任教師的問題,例如有些資深教師無法配合教育改革的時潮與理念,政府就該想辦法調度資金讓他們離開或提早退休,因為這已非私利、而是公益問題。
退休老師 60歲才能領月退
【聯合報╱記者薛荷玉/台北報導】
教育部部務會報昨天通過「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草案,老師任職廿五年、滿五十歲即可申請退休獲准;但若選擇月退俸,必須滿六十歲才能支領,其間的十年沒有任何退休金。新制對十五萬七千多名未滿四十五歲的老師影響最大。
新制增加了月退「起支年齡」的限制,可領月退俸的年齡將延後。也就是說,選擇領取月退俸者,可領月退的年限縮短。例如原來五十歲退休的老師,平均可領到八十歲,依現制可連領三十年;但未來只能支領二十年,政府可因此減輕財政負擔。
不選擇月退俸的教師,仍可一次領取退休金。根據過去的經驗值,領一次退休金平均可拿到四、五百萬元,選擇領月退俸的話,五十歲退休者若領到八十歲,卅年間最多可領到二千五百多萬元,未來延到六十歲才可支領,領取總額將少八百多萬元。
教育部指出,這項草案將送行政院審議、立法院三讀後實施。政府擔心對全部廿三萬名教師衝擊太大,將訂定十年緩衝期。實施第一年可立即滿額領取的年資加年齡指標為七十五(例如任職廿五年、年滿五十歲,兩數相加七十五),實施次年為七十六,十年後才實施八五制。
教職退休新制 師生都苦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教育部又改了教職員退休規定,台北縣中平國中英語老師黃緒俐感嘆,退休制度一直改,很多人都打算五十歲就趕快退好領月退,不然改成「八五制」後,要等六十歲才能月退,還會被罵卡了流浪老師的位子。
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吳忠泰說,政府一有財務壓力就要打老師的主意,政府應先檢視軍公教退撫基金營運績效,不能只修退休條例,犧牲老師福利來彌補財務黑洞。
吳忠泰說,軍公教退撫基金常在選前護盤,說要「撿便宜」,股價卻愈跌愈便宜,最後慘遭套牢虧空數百億元。退撫基金十年來操作績效,還比不上放台銀定存兩年,若每年能維持一成獲利,就不用大修教職員退休條例。退休條例並非不能改,但除了財務因素,也應顧及延後教師退休年齡,可能影響教師新陳代謝及教學品質,師生都受害。
黃緒俐說,她大學畢業八年後才當老師,現在教了十四年,若新制上路她要等到六十歲才能領月退,在之前每周還要教廿節課,實在心有餘而力不足,若撐不住,她寧可提前一次退,但就怕有些老師會硬撐,不斷請假熬日子,受害的是學生。
吳忠泰說,他目前月薪約六萬七千元,每月要繳四千元儲金,還要另繳三千元的健保、公保費,負擔並不輕,退撫儲金提撥率上限若由百分之十二增到十五,又要多繳一千元,若政府能好好經營退撫基金,老師根本不用多繳錢。
退輔提撥 教師月多繳千元
【聯合報╱記者薛荷玉/台北報導】
教師退休新制將提高每月提撥退撫基金比率,如最高等級的大學教授,每月增加一千零八十一元;國中小老師每月提撥金額從三千八百三十六元,提高到四千七百九十五元,每月增加九百五十九元。
教育部官員指出,教職員未來月退俸領取分為三種。
一是「滿額年金」,也就是延後到六十歲再退,退休時才能領月退俸,且可滿額領取;如年資在卅年以上,起支年齡降到五十五歲,也就是年資加年齡要達八十五,即八五制。考慮到國中小學老師開始教書的年齡比較早,只要年資滿三十年,起支年齡為五十三歲,即八三制。
第二種是「展期年金」,就是五十歲退休,但五十至六十歲時不領月退,直到六十歲才滿額領取。
第三種是「減額年金」,申請提前從五十五歲領年金,但月領金額必須打八折。
教育部人事處副處長張美玲分析,未來老師在評估何時退休時,必須考量轉業及健康因素,看選取一次退,領四、五百萬,或選擇等十年再領月退俸。
她舉例,如實施第一年,老師的年資加年齡為七十四,可等到實施次年,年資多一年、年齡也長一歲時,指標成為七十六,恰好可符合實施第二年的標準,就可在退休時滿額領取月退俸。
如果老師在實施的第一年,年資加年齡在六十五以下,加上年資又「追」不上指標,還是等到六十歲才退比較合算
退休制修法 影響45歲以下教職員
韓國棟/台北報導
攸關全國廿多萬名各級學校教職員的退休制度,有重大變革!教育部昨日部務會報通過《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草案,支領月退休金的標準由現行「七五制」,逐年調整為「八五制」或「八三制」;每月提撥的退休金費用,最多增加一○八一元。教育部官員說,這項變革措施影響最大的是四十五歲以下的教職員。
目前公立學校的教職員約有廿多萬人。現行條例規定,年滿五十歲,服務年資廿五年以上,即可支領月退休金。但根據新草案,「立即可支領月退休金」的標準,須符合以下二項之一。第一,服務滿廿五年,年滿六十歲;第二,國中小教職員任職年資滿卅年以上,且年滿五十三歲;大專及高中職教職員年資滿卅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
例如,依現行「七五制」是指服務年資廿五年、五十歲,即可支領月退休金。改成「八五制」後,服務年資卅年、五十五歲退休才能支領月退休金。
這項修正草案針對服務滿廿五年、年滿五十歲符合現行「七五制」的教職員,預留「空窗期條款」,符合「七五制」的教職員雖可申請退休,但有長達九到十年領不到任何一毛錢。如果不願意空等十年,可支領一次退休金約四、五百萬元。目前各級學校教職員月退休金多在六萬元至八萬元之間。
教育部人事處副處長張美玲說,因為國中小老師自願退休年齡普遍低於大專老師二歲左右,所以大專和高中職老師採「八五制」,國中小學老師採「八三制」。但兩者服務年資至少都要滿廿五年。
除了改採「八五制」或「八三制」,教職員每月提撥的相關退撫基金也將由現行的十二%,提高至十五%。換算後,大專最高薪級的教師每月提撥費用由四三二四元,增加為五四○五元,增加一○八一元;中小學最高薪級教師由三八三六元提高為四七九五元,增加九五九元。
張美玲說,這項變革的衝擊很大,所以設了十年的緩衝期。即新制是逐年實施,年資和年齡總和,由「七五」開始,每年加「一」,十年後達到「八五」。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草案還要報請行政院通過,送立法院三讀通過經總統公布後實施。
因為「少子化」,為配合學校組織變更、停辦或合併等原因,昨天修正通過的草案也規定,任職滿五年以上且年滿六十歲,以及任職滿廿五年的教職員,「應准」退休。年滿六十歲申請提前退休的教職員,因尚未達到「八五制」或「八三制」標準,若要支領月退,必須減發月退,每提前一年減發四%,最多得提前五年,減發廿%。
中國時報 2007.08.16
現行月退制度 國庫沉重負擔韓國棟/特稿
「周休七日,月領七萬!」根據現行的教職員退休條例,只要年滿五十歲,服務滿廿五年的資深老師就有上述好康可領。依此,不必工作,每年約可支領百萬元退休金;到八十歲,支領的月退休金超過三千萬元。每年退休教職員人數不斷累積,公教人員的月退休金不成為國庫沉重負擔也難。
近年財政拮据,月退休金支出卻不斷攀升,改革聲四起。
更令人關切的一個現象是,十年前,平均申請月退的年齡為六十三歲,現在降到五十三歲。現代人營養充足,醫療保健又好,五十歲出頭,在職場上還充滿活力。於是愈來愈多五十出頭的公教人員申請月退,再到私人公司任職或到私立學校任教,月領「雙薪」(月退及工作薪資),羨煞人。
不僅國立大學符合「七五制」的老師紛紛申請月退,受聘私立大學任教領「雙薪」,許多政府官員也如法炮製。
十幾年前,國內經濟突飛猛進之際,政府財源充裕,希望老師「新陳代謝」,鼓勵符合「七五制」的老師退休,甚至推出「五五專案」,年滿五十五歲退休的老師除了月退,還發給一筆數十萬元的退休現金。現在,政府不但不鼓勵老師那麼年輕退休,甚至修訂退休條例,由「七五制」改成標準嚴苛許多的「八五制」或「八三制」。
這項變革,從學校教職員退休福利角度來看,當然是負面的;從教職員「新陳代謝」來看,也是負面的,「流浪老師」就業機會更少了。但從國家財政和人力資源運用角度來看,卻是正面的。
衡量得失,改革月退制度是有必要,但要改革到什麼程度?這項草案送立法院後,可能有不小的爭議,尤其當立委考量選票效應時,變革就不易過關。十八%改革案、恢復國中小學老師繳稅案,就是明顯的例子。
中國時報2007.08.16
全教會批:政府不改自己 改別人
林志成/台北報導
教育部研擬修正學校教職員退休制度,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吳忠泰表示,「這樣的政府,沒資格修改公教人員退休條件」。教育部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台大註冊組主任洪泰雄說,政府要修改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件,應該多溝通,不能「閉門造車」。
吳忠泰表示,過去十年,退輔基金操作績效平均不到四%,連銀行定存都不如。看來政府是擔心操作績效不好的退撫基金,難以支撐龐大公教人員退休,所以要修改公教人員退休條件。
他說,退輔基金操作績效只要八%到十%,就不用修改公教人員退休條件。政府將退輔基金拿到股市護盤,操作績效太差,不檢討自己,卻要刪減公教人員退休制度,這種「不改自己,改別人」的態度,實在很奇怪。政府在設法提高退輔基金操作績效之前,沒資格談更改公教人員退休條件。
2006.08.16自由時報
教部修法 提高教師退休門檻
〔記者李文儀/台北報導〕教育部部務會報昨天通過「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草案」,將影響全國現有廿三萬名公立學校教職員。修訂重點為教師退休將由現行年齡加年資的「七五制」改為「八五制」或「八三制」,自願退休起支月退俸的年齡將延至六十歲,但年資卅年的國中小教師可為五十三歲。
現行七五制 改八五或八三制
這次修正案同時將退撫基金提撥率由十二%提高為十五%,以一般中小學教師為例,提撥費用將由現行的三千八百多元增為四千七百多元,教師每個月將多付近一千元。
不過此案還有待行政院審議及立法院三讀通過,從已在立法院躺了一年多的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案來看,此案何時能通過實施、是否會引發另一波提早退休潮,還有待觀察。教育部人事處則強調,新法實施會有十年緩衝期,因此目前已接近現行退休標準的教師,並不會受到影響,主要將影響四十五歲以下、年資廿年以下的教師。
十年緩衝 不影響近退休教師
這次修正案中也特別規範,學校「應准」符合自願退休資格的教職員退休,和現行「得」申請退休不同,縣市政府不能再以經費不足為由,不同意老師自願退休。
在預期政府將緊縮月退俸條件下,這幾年學校老師提早退休問題嚴重,十年前教師平均退休年齡為六十三歲,目前僅約五十三歲,和國人平均壽命男性七十六歲、女性七十八歲相比,提早退休造成教職員人力出現經驗斷層及人力資源浪費問題,也增加政府財政負擔。
自願月退年齡延後至六十歲
人事處指出,此次修正標準和公務人員退休法相同,將自願退休人員起支月退休金的年齡,由五十歲延後為六十歲,惟年資卅年以上者,起支年齡可降為五十五歲,即所謂年資加上年齡的八五制;和一般公務人員不同的是國中、小教師,可採八三制,即任職卅年以上,月退俸的起支年齡為五十三歲。
人事處強調,未來教職員退休將更彈性化,不符上述月退俸資格者,在符合退休標準、例如任職滿廿五年時,還是可以選擇一次退請領全部退休金;但若堅持月退,國中、小教師必須等到五十三歲,維持校園基本人力較年輕化原則,其他學制教職員則須等到六十歲、或年齡加年資達八五時才能開始領取,中間的空窗期將無俸可領。
2006.08.16自由時報
阻提前退休 全教會促提供留任誘因
〔記者李文儀/台北報導〕對於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草案,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昨天表示,如果能達到整體勞工退休制度的公平一致性,這項配合政府財政狀況的措施應沒有特別問題。全教會理事長吳忠泰則質疑新制是「見樹不見林」,他認為政府應檢討退撫基金的操作績效,並提供教師留任的誘因,才能真正結構性改善教師提早退休及財源不足的問題。
吳忠泰認為,由於退撫基金無法繼續支撐,錢不夠就緊縮退休資格,實在無法說服人,退休制度當然可以檢討,但政府的檢討方式是「見樹不見林」。
退撫基金績效應檢討
吳忠泰批評,退撫基金在過去十年操作績效不彰,甚至比銀行定存還不如,政府應從結構性改善退撫基金的運作機制,退撫基金經營績效良好,才能根本解決退休制度問題。另政府也應提供教師留任的誘因,而不是教得愈久、卻領一樣的錢,如此老師當然會想提早退休。
馮喬蘭則說,退休制度屬於個人私利、而非公益問題,在國家財政有困難之際,以這種類似勞資協商的方式延後退休年齡,應該不致有所危害,大家也應該儘量配合。
但馮喬蘭也強調,在能達到整體制度的公平一致性下,政府應檢討不適任教師的問題,例如有些資深教師無法配合教育改革的時潮與理念,政府就該想辦法調度資金讓他們離開或提早退休,因為這已非私利、而是公益問題。
退休老師 60歲才能領月退
【聯合報╱記者薛荷玉/台北報導】
教育部部務會報昨天通過「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草案,老師任職廿五年、滿五十歲即可申請退休獲准;但若選擇月退俸,必須滿六十歲才能支領,其間的十年沒有任何退休金。新制對十五萬七千多名未滿四十五歲的老師影響最大。
新制增加了月退「起支年齡」的限制,可領月退俸的年齡將延後。也就是說,選擇領取月退俸者,可領月退的年限縮短。例如原來五十歲退休的老師,平均可領到八十歲,依現制可連領三十年;但未來只能支領二十年,政府可因此減輕財政負擔。
不選擇月退俸的教師,仍可一次領取退休金。根據過去的經驗值,領一次退休金平均可拿到四、五百萬元,選擇領月退俸的話,五十歲退休者若領到八十歲,卅年間最多可領到二千五百多萬元,未來延到六十歲才可支領,領取總額將少八百多萬元。
教育部指出,這項草案將送行政院審議、立法院三讀後實施。政府擔心對全部廿三萬名教師衝擊太大,將訂定十年緩衝期。實施第一年可立即滿額領取的年資加年齡指標為七十五(例如任職廿五年、年滿五十歲,兩數相加七十五),實施次年為七十六,十年後才實施八五制。
教職退休新制 師生都苦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教育部又改了教職員退休規定,台北縣中平國中英語老師黃緒俐感嘆,退休制度一直改,很多人都打算五十歲就趕快退好領月退,不然改成「八五制」後,要等六十歲才能月退,還會被罵卡了流浪老師的位子。
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吳忠泰說,政府一有財務壓力就要打老師的主意,政府應先檢視軍公教退撫基金營運績效,不能只修退休條例,犧牲老師福利來彌補財務黑洞。
吳忠泰說,軍公教退撫基金常在選前護盤,說要「撿便宜」,股價卻愈跌愈便宜,最後慘遭套牢虧空數百億元。退撫基金十年來操作績效,還比不上放台銀定存兩年,若每年能維持一成獲利,就不用大修教職員退休條例。退休條例並非不能改,但除了財務因素,也應顧及延後教師退休年齡,可能影響教師新陳代謝及教學品質,師生都受害。
黃緒俐說,她大學畢業八年後才當老師,現在教了十四年,若新制上路她要等到六十歲才能領月退,在之前每周還要教廿節課,實在心有餘而力不足,若撐不住,她寧可提前一次退,但就怕有些老師會硬撐,不斷請假熬日子,受害的是學生。
吳忠泰說,他目前月薪約六萬七千元,每月要繳四千元儲金,還要另繳三千元的健保、公保費,負擔並不輕,退撫儲金提撥率上限若由百分之十二增到十五,又要多繳一千元,若政府能好好經營退撫基金,老師根本不用多繳錢。
退輔提撥 教師月多繳千元
【聯合報╱記者薛荷玉/台北報導】
教師退休新制將提高每月提撥退撫基金比率,如最高等級的大學教授,每月增加一千零八十一元;國中小老師每月提撥金額從三千八百三十六元,提高到四千七百九十五元,每月增加九百五十九元。
教育部官員指出,教職員未來月退俸領取分為三種。
一是「滿額年金」,也就是延後到六十歲再退,退休時才能領月退俸,且可滿額領取;如年資在卅年以上,起支年齡降到五十五歲,也就是年資加年齡要達八十五,即八五制。考慮到國中小學老師開始教書的年齡比較早,只要年資滿三十年,起支年齡為五十三歲,即八三制。
第二種是「展期年金」,就是五十歲退休,但五十至六十歲時不領月退,直到六十歲才滿額領取。
第三種是「減額年金」,申請提前從五十五歲領年金,但月領金額必須打八折。
教育部人事處副處長張美玲分析,未來老師在評估何時退休時,必須考量轉業及健康因素,看選取一次退,領四、五百萬,或選擇等十年再領月退俸。
她舉例,如實施第一年,老師的年資加年齡為七十四,可等到實施次年,年資多一年、年齡也長一歲時,指標成為七十六,恰好可符合實施第二年的標準,就可在退休時滿額領取月退俸。
如果老師在實施的第一年,年資加年齡在六十五以下,加上年資又「追」不上指標,還是等到六十歲才退比較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