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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 教科書政策


吳彩鳳
2007-01-11, 01:29 PM
臺北縣教師會新聞稿
發稿時間:民國九十六年一月十一日星期四
新聞聯絡人:臺北縣教師會理事長邱漢強0922998554/(02)29591170分機11

可接受『北縣教科書一綱一本政策』在「不違法」、「尊重教師專業」、
「考量學生程度」、「地區差異」的前提下,在選書技術上做調整

今天(11日)在臺北縣政府大樓507會議室舉辦了「一綱一本」公聽會,臺北縣教師會有近三十位學校理事長到場積極維護學子受教權,踴躍表達意見。

教科書的開放自有其改革的脈絡及背景,確實符合了多元開放文化的需求,老師也可本著教學專業選擇最適合學生學習的教科書。但實施多年下來仍有許多問題尚待解決,諸如不同版本的銜接問題、學生轉學教科書需跟著重新購買、為應付升學考試每個版本都唸……等,讓教科書版本政策產生了鐘擺現象,讓現場的老師不得不重新來思索「一綱多本」及「一綱一本」的問題,尋求對學生學習最大助益的平衡點。但可以確認的是,教科書很難再走回僅存在國立編譯館這「一綱唯一一本」的原點。

臺北市計畫97學年度開始實施國中教科書「一綱一本」,並預計在100學年度實施北北基區共辦基測,臺北縣教師會日前曾針對一綱一本及共辦基測的部分,行文臺北市教育局,該局回覆上項實施的改變將召開公聽會廣納教師、家長意見,而目前台北縣議會中似乎多數議員皆希望本縣「一綱一本」儘早實施。臺北縣教師會前天(0109)立即趕在公聽會前針對全縣國中小學校教師會理事長進行問卷調查,一天即回收過半數近101份問卷。結果顯現有『六成五表示贊成「一綱一本」』、『七成表示一綱一本對教學的進行較有助益』、『九成表示一綱多本增加學生學習壓力』、『九成五表示一綱多本之後學生補習增加』、『九成七表示不管版本政策為何,備課時皆會參考其他資料,來充實教學內容』,其中近九成理事長可以接受在未來臺北縣如要實施「一綱一本」在『「不違法」、「尊重教師專業」、「考量學生程度」、「地區差異」之前提,在選書技術上做調整。

目前有彰化縣、嘉義縣等縣市實施「一綱一本」,本縣未來或可兼採彰化縣及嘉義縣之優點,由各校教科書評選小組(選用教科書順序) → 課發會通過 → 校務會議確認 → 縣府 → 縣府成立教科書評選小組 →(各校教科書前三名)× 權數(各校班級數)× 70% +(專家學者、輔導團) × 權數 × 30% → 算出全縣前三名 → 供各校自行參考選用 → 尊重各校考量學生程度及地區差異(學校提出相關轉學課程銜接計劃及教科書選用之評書理由)
臺北縣教師會理事長邱漢強表示,這樣的方式的優點第一、適法;第二、尊重各校教師專業:保留各校評書、選書的權利,並經過全縣彙整加權後統計出依序版本,建議各校參考使用,但各校若有其特殊之地區及課程需求,則提出相關轉學課程銜接計劃及教科書選用之評書理由,仍尊重各校之評書、用書權利;第三、可提供縣內小型及偏遠學校,更優質的選書、用書之參考。第四、顧及地區差異及學生程度。第五、降低縣府教科書評選小組之外部壓力。

邱漢強進一步表示,「一綱一本」臺北縣未來從哪個年段開始作?部分作?全面作?從哪些領域作?從何時做?皆須縝密規劃循序漸進實施,且實施之前應多徵詢基層教育現場教師之實務經驗及家長意見,更重要的是相關配套措施是否完備?許多教育政策立意雖好,但常因配套不足而失敗的殷鑒不遠。

他期待教育部應儘速完成九年一貫教科書的評鑑事宜、分年能力指標及教科書勘誤等,在最源頭去為全體教師把關。最後他再次強調臺北縣教師會面對此一綱一本議題的態度與立場:可接受『北縣教科書一綱一本政策』在「不違法」、「尊重教師專業」、「考量學生程度」、「地區差異」的前提下,在選書技術上做調整。[/F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