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雅菁
2008-05-16, 09:19 PM
壹、依據:
一、臺北縣政府教育局原住民族教育中程計畫辦理。
二、臺北縣原住民教育輔導團96學年度輔導計畫辦理。
三、臺北縣教師會(原住民族委員會)96學年度原住民族教育工作計畫辦理。
貳、實施目的:
一、透過研討與對話,探究及關懷臺北縣原住民族「一般教育及民族教育」問題。
二、透過焦點團體模式,結合原住民族教師教育熱情,共同推動原住民族教育相關事務。
參、主辦單位:臺北縣政府教育局、臺北縣政府原民局
肆、承辦單位:臺北縣石門鄉老梅國民小學
伍、協辦單位:臺北縣原住民教育輔導團、臺北縣教師會(原住民族委員會)、臺北縣立大觀國民中學、臺北縣教育研究發展中心、忠仁.達祿斯議員服務處、王建章議員服務處、宋進財議員服務處
陸、辦理時間地點及對象
一、時間:97年6月27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下午4時
二、地點:大觀國中
三、參加對象:
1.臺北縣、臺北市中小學暨附設幼稚園現職原住民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
2.臺北縣、臺北市中小學現任原住民族語言教學支援人員。
四、報名日期及方式:
1.本縣教師:自即日起至5月30日止,請逕至校務行政系統(http://esa.tpc.edu.tw)之【教師研
習系統】報名,與會人員核予公假課務派代。
2.臺北市教師及族語教學支援人員:請於5月30日前傳真至承辦學校老梅國小(FAX:02-
26383181)。
五、隨文檢附實施計畫(含活動流程)1份供參。
六、為響應節能減碳政策,請自備環保杯、環保筷、資料袋,並盡量利用大眾運輸工具或共乘前往。
一、臺北縣政府教育局原住民族教育中程計畫辦理。
二、臺北縣原住民教育輔導團96學年度輔導計畫辦理。
三、臺北縣教師會(原住民族委員會)96學年度原住民族教育工作計畫辦理。
貳、實施目的:
一、透過研討與對話,探究及關懷臺北縣原住民族「一般教育及民族教育」問題。
二、透過焦點團體模式,結合原住民族教師教育熱情,共同推動原住民族教育相關事務。
參、主辦單位:臺北縣政府教育局、臺北縣政府原民局
肆、承辦單位:臺北縣石門鄉老梅國民小學
伍、協辦單位:臺北縣原住民教育輔導團、臺北縣教師會(原住民族委員會)、臺北縣立大觀國民中學、臺北縣教育研究發展中心、忠仁.達祿斯議員服務處、王建章議員服務處、宋進財議員服務處
陸、辦理時間地點及對象
一、時間:97年6月27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下午4時
二、地點:大觀國中
三、參加對象:
1.臺北縣、臺北市中小學暨附設幼稚園現職原住民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
2.臺北縣、臺北市中小學現任原住民族語言教學支援人員。
四、報名日期及方式:
1.本縣教師:自即日起至5月30日止,請逕至校務行政系統(http://esa.tpc.edu.tw)之【教師研
習系統】報名,與會人員核予公假課務派代。
2.臺北市教師及族語教學支援人員:請於5月30日前傳真至承辦學校老梅國小(FAX:02-
26383181)。
五、隨文檢附實施計畫(含活動流程)1份供參。
六、為響應節能減碳政策,請自備環保杯、環保筷、資料袋,並盡量利用大眾運輸工具或共乘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