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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請教育當局遵守一綱多本釋憲結果 還給學校選書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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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教師會新聞稿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八月三日星期一 會址:臺北縣板橋市漢生東路215號(海山高中內) 電話:(02)2959-1170 傳真:(02)2962-9858 電子信箱:tpctc@ms75.hinet.net 新聞聯絡人: 理事長李榮富0933208861/(02)29591170分機11 副理事長李雅菁0928897693/(02)29591170分機12 總幹事許志文0933052744/(02)29591170分機13 請教育當局遵守一綱多本釋憲結果 還給學校選書權 日昨大法官會議裁定,《國民教育法》屬中央法律,解釋原則應以中央主管機關見解為主,決議不受理台北市政府提起的國中小教科書「一綱多本」違憲釋憲案。臺北縣教師會對此結果表示歡迎,並呼籲發起釋憲的台北市等8個縣市應回歸法治,遵守教育部一綱多本政策,還給學校選書權。 教育部推動的一綱多本,教材多元化,強調的是多元價值。也因此多數先進民主國家的教材取擇,都是採用一綱多本;也就是由中央制訂課綱、由民間編教材、由地方政府篩選合用的少數課本、最後則由學校或老師擇一採用。北北基以辦理「教科書評選」為名,再將評選結果公告、通知給各國中、小學,構成各校選書的壓力,實質上就是在執行教材一元。雖然口頭上宣稱「決定權仍在學校」,但這是迂迴閃躲的說辭,明顯違背《國民教育法》。 根據《國民教育法》規定,教科書由學校校務會議訂定辦法公開選用。臺北縣教師會呼籲教育部嚴格督導地方政府解決上述問題,若有必要可請行政院協助。臺北縣教師會也呼籲地方政府遵守法治國的基本原則--依法行政,還給學校選書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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