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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1211教育部令修正「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申請介聘作業要點」第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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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98年12月11日以部授教中(人)字第0980521159C號令修正「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申請介聘作業要點」第三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增列第六項離島地區學校實際服務滿四年,申請介聘至本島第五年起每滿一年加給2分,最高加給20分。 |
所有時間均為台灣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11:56 PM。 |
郵政劃撥戶名:台北縣教師會 帳號:19362663 會址:臺北縣板橋市漢生東路215號 (台北縣立海山中學內)電話:(02)29591171 傳真:(02)29629858
網址:http://tpctc.tpc.edu.tw Email:tpctc@ms75.hinet.net
理事長 : 李榮富 | 副理事長 : 李雅菁| 總幹事 :
法律諮詢 :法律諮詢 :現任教師:|| 黃金宏 || 林莉婷 || 賴明信 || 江姿瑩 || 蔡偉森|| 詹順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