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單篇文章
舊 2010-04-01, 11:48 AM   #1
林金財
大專暨高中職副主委
 
註冊日期: 2009-09-30
文章: 45
預設 990316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任課節數注意事項修正規定

中華民國99年3月16日
部授教中(二)字第0990500590B號
修正「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任課節數注意事項」,並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八月一日生效。

修正重點:
1.各群科科主任,全科總班數三班以下9節,四班至六班8節,七班至九班7節,十班以上6節。
2.國防通識學科或全民國防教育得由軍訓教官授課。由軍訓教官授課者,以學校該科總時數平均分配擔任。
林金財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