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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9-04-30, 10:01 PM   #1
李雅菁
第六屆副理事長
 
註冊日期: 2006-11-06
文章: 288
預設 現在的校長組織要把校長帶到那裡去?(二)

現在的校長組織要把校長帶到那裡去?(二)

閱讀測驗:請在閱讀校長協會新聞稿、「懂人權教育的團體要從尊重做起」後,回答以下問題。

◎命題:全國教師會(980429)

一、校長協會認為社團應有「風格」,但校長協會在事先未取得與會人員同意下即召開名為「教育團體反對修改工會法」的聯合記者會,事後,該協會理事長又撰文指稱:「中華民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及各教育團體在記者會中,一再表示,絕對不反對修法。」請問:這是什麼風格?①前後矛盾。
②佔人便宜。
③自欺欺人。
④以上皆是。

二、校長協會認為「校長協會成員的基本人權概念為何貧乏至此」並非「適切的詞句」,請問還有什麼比「貧乏」更貼切的用語?①低落。
②膚淺。
③空洞。
④無知。
⑤貧乏到讓人無法相信。
⑥以上皆是。

三、本會質疑「沒有正確人權概念的校長們,究竟要如何在校園內推動人權教育?」校長協會顯然不太同意,可能原因為:①現在校園內根本沒有人權教育。
②校長協會以為:校園內不應該有人權。
③校長協會以為:沒有人權概念的校長,更適合當校長。
④以上皆是。

四、校長協會理事長以「一小撮人」形容擁有十萬會員的全教會,可能原因為:
①校長協會認為十萬人是一小撮人。
②校長協會承認自己是一小撮人。
③以上皆是。

五、校長協會理事長指出「國際公約一定符合我們的國家嗎?」其意義為何?①校長不解國際公約之意義。
②台灣與一般國家不同。
③校長治校時連法律都不一定理會,甭論國際公約。
④校長協會認為校長有行政裁量權可以否決國際公約。
⑤以上皆是。

六、從校長協會力挺一綱一本與台北縣活化課程觀察,您認為校長協會是否「維護孩子的學習品質」?①看不出來校長協會在維護孩子學習品質。
②看得出來校長協會是在維護自己的位子。
③以上皆是。

七、在您看過校長協會的記者會新聞稿與「懂人權教育的團體要從尊重做起」一文後,您認為校長協會對教師組織工會的真正態度為何?①支持。
②反對。
③表面支持,實際反對。
④不知所云,看不出來。

八、在您看過校長協會的記者會新聞稿與「懂人權教育的團體要從尊重做起」一文後,您認為校長協會之整體素質如何?①低於預期。
②符合預期。
③高於預期。
④沒參加協會的校長素質較高。

九、總體而言,在您看過校長協會的記者會新聞稿與「懂人權教育的團體要從尊重做起」一文後,有何想法?①提升學生語文能力前,應先提升校長語文能力。
②校長的人權素養果然獨到,與一般國際共識不同。
③校長遴選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④建議未參加校長協會之校長們,儘速另組校長專業協會。
⑤以上皆是。

十、讀完校長協會的論述後,您對教師工會的態度為何?①校長說的是真的,應該反對教師工會。
②校長說的是錯的,應該支持教師工會。
③無論校長說什麼,都要支持教師工會。
④本來不支持的,但校長反對的應該就是好的,因此現在我支持教師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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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懂人權教育的團體要從「尊重」做起

◎張榮輝(台灣立報980429)

近來面對勞委會修正工會法「教師組工會」的議題,看到了不少教育團體的風範與氣度。民主時代,當議題在討論的過程中,各有道理,彼此堅持立場,不出惡言、不含沙射影,不以偏概全的偽辯,把自己的理由說清楚,提供社會各界公論,這叫做風格、也是一種示範;是任何一個有教育專業良知的人都知道的「楷範學習」。

對於來自媒體傳述的報導,看到全教會與情緒化字詞串連在一起(見立報980414),例如「校長協會成員的基本人權概念為何貧乏至此」「沒有正確人權概念的校長們」,對於同屬教育專業人士,無法使用適切的詞句,專業表達能力之匱乏,令人難過!難道這是教育專業者的身教、言教?深自思量,避免本協會與隨之起舞,謹就本會立場,對於98年4月14日召開記者會之訴求再次聲明,以免混淆大眾視聽。

一、教師組工會,不是不可以,而是不必急
中華民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及各教育團體在記者會中,一再表示,絕對不反對修法。強調尊重國際趨勢與勞動潮流,對於沒有出席的團體,竟採取杜撰抹黑說法,令人痛心疾首。本協會強調,對於修法可能延伸的權利與福利,絕不能擇優選項,誠如該會所提公保與勞保的差異、留職育嬰津貼等,將來勞基法與教師法的適用性,必須有一個完善而清楚的界定,以免成為有心人選擇引用有利於己的法律條文,如勞基法中的休假制度,據此爭取休假,加班計入補休、不限寒暑假休假的要求下,結果是沒有學生的寒暑假上班,學生上課時需要老師則「休假」去了,因為累了就要休息。我要再次強調,不是不可以組工會,而是在修法後造成的不同改變,必須事先進行審慎研究瞭解。

二、請說清楚講明白「教師組工會」,總統不是為少數人背書
全教會一小撮人一再強調,組工會是實現總統的政見,又說符合國際「兩公約」,接著摘錄一大篇的法律條文,說了一番道理,但少了大家的道理。總統的政見有其道理,其提出此政見的背景、脈絡為何?總統二度提到:「開放教師組工會,很多人有不同意見,要注意社會觀感。」你們聽到了嗎?國際公約一定符合我們的國家嗎?對於修法後的影響與改變,教師知道了多少?該不該說清楚、講明白?教育不是教導一群人去盲從追隨,對馬總統政見的片斷曲解,是自許清高的教育團體應有的風範嗎?外國的月亮不是最圓,不是人家說的就算,各位教育夥伴們,要有自己的見解與看法吧!

三、校長不只關心「人權」,更重要的是尊重「人權」
本協會對於某些人情緒性的表達,不置可否;但必須澄清一件事:教育是培育國家人才的園地,所有具備「人權」意識的人,充分表現在這次的聯合記者會中,我們強調:尊重所有教師們對組工會能夠有表達意見的機會,呼籲進行公投決定,這就是尊重人權。
台灣教育歷經多年的改革與演進,每次的改變,往往帶來的是更多的問題出現,如九年一貫的義務教育實施,師資、設備配套不足。教師法急就章公佈,造成教育部每每在發生問題時,再以行政命令補充。這些重大的缺失,都在於一件事-「急」。在沒有更清楚的方向與結論時,在沒有準備好因應改變時,有必須急在現在嗎?如果真在要「急」,請用心看看我們應然的作為──「維護孩子的學習品質」,這才是真正該急的事。(中華民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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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教育團體反對修改工會法聯合記者會--採訪通知》

主題:反對教師組工會後,福利權力一把抓,這樣的工作哪裡找!?

時間:04/14(二)14:00,台大校友會館3樓C室(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1號)

發起單位:
中華民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全國家長團體聯盟、中華民國教育改革協會、人本教育基金會、中華民國全國各級學校家長協會、中華民國全國家長會、中華民國全國家長教育協會、臺北縣中小學校長協會

連絡人:楊尚青(中華民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副祕書長)連絡電話:0922979301

訴求:
(一)、全國各教育團體(家長團體、教師、校長團體、教改團體、人本基金會)齊聲反對行政院勞委會愚昧修改工會法同意教師籌駔工會。

(二)、福利權力一把抓,有權無責。世界上哪有這麼好的事?教師法對老師已有高度權益保障,又要工會權力,大小通吃,政府不可隨波起舞。

(三)、教師組工會涉及教師角色身份變更,應由全體教師共決,不應任由少數人操弄。

(四)、一旦通過立法,各級工會幹部請會務假一年合計100億,勢必進而排擠其他更重要的教育支出預算。

1. 共同主持:張榮輝 中華民國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
謝國清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
丁志仁 中華民國教育改革協會常務理事
馮喬蘭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
李秀貞 中華民國全國各級學校家長協會理事長
劉琴滿 中華民國全國家長會理事長
陳崇良 中華民國全國家長教育協會理事長
薛春光 臺北縣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
李素鑾 臺北縣教師會前任理事長

2. 活動流程:
時間 流程內容(略述)
主 講 者
1400-1405 活動開始
1405-1410 致歡迎辭 張榮輝
1410-1440 意見論述
吳福濱〈中華民國全國家團體聯盟副理事長〉
丁志仁〈全國教改聯盟常務理事〉
馮喬蘭〈人本基金會執行長〉
李秀貞〈全國各級學校家長協會理事長〉
劉琴滿〈全國家長會理事長〉
陳崇良〈全國家長教育協會理事長〉
李素鑾〈臺北縣前任教師會理事長〉
薛春光〈臺北縣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
1440- 媒體記者Q&A
李雅菁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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