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11, 04: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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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屆會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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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建請北縣教育局於99學年度 能夠落實國小教師固定授課節數
[ 臺北縣教師會新聞稿 ] 中華民國99年1月11日 星期一
建請北縣教育局於99學年度
提前實施國小教師固定授課節數
依據「教育部補助各縣市政府增置國小教師員額實施計劃」、「台北縣政府教育局99年度增置國小教師員額實施計劃」之原則及教育部98年12月23 日台國(四)字第0980214365A號函,台北縣政府教育局於99年1月8日,假縣政府教育局第1會議室舉行2688專案經費分配會議,會議中報告,關於國小教師授課節數,應朝固定授課節數方向努力。本會樂見教育局積極辦理教育部2688專案的實施計劃,也期待台北縣政府教育局於99學年度開始,提前實施「級任教師授課20節、專任教師授課22節」的短期目標;並期待在國中小教師實施課稅後,能達到「級任教師授課16節、專任教師授課20節」的長期目標。
目前本縣國小教師授課節數,係依據「台北縣國民小學課務編配小組設置要點」之「台北縣國民小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表」(參考下表)辦理,該節數表規定「級任教師授課20-23節、專任教師授課21-25節」,至於各教師授課節數,則由各校課務編配小組依上述授課時數規定,就全校班級數及教師人數,參酌實際情形擬定,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惟各學校狀況不同,教師之間,各有各的主張,有主張採低標的、中標的及高標的。每逢開學,全校的行政人員及教師間,為此爭執不下,造成校園中極度的不和諧,也嚴重影響學生受教權益。為解決上述困擾、有效減輕國小教師之工作負荷,提升教學專業成效,本會屢次建議教育當局,應朝規劃國小教師固定授課節數方向努力,方能徹底解決問題。
本會欣見教育部與教育局重視基層教師的困境,為改善教學現場、充實教學人力的積極努力。本會也期待台北縣政府教育局能再接再厲,於99學年度開始,提前實施國民小學「級任教師授課20節、專任教師授課22節」的短期目標。
臺北縣國民小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表(請詳見附件)
學校規模 主任 組長 級任教師 科任教師
十二班以下 6-9 15-17 20-23 21-25
十三至廿四班 6-8 12-15 20-23 21-25
廿五至四十八班 4-6 12-15 20-23 21-25
四十九至五十九班4-6 10-12 20-23 21-25
六十至九十九班 2-4 10-12 20-23 21-25
一百班以上 2-4 6-9 20-23 21-25
新聞聯絡人:
理事長 李榮富0933208861 /(02)29591170分機11
總幹事 許志文0933052744 /(02)29591170分機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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