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06, 10:0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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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大學學測日期改回1月17、18日
教育部~中小學100學年度寒假放假起訖日期協商決定說明
發稿單位:國教司1000503
依據「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8條規定略以:「…因春節假期或其他需要,由本部會商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後,予以調整。」。因此有關100學年度寒假放假之起訖日期,教育部有鑒於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社會各界之關心意見,亦為能儘速確定寒假放假之起訖日期,於(今)5月3日召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家長團體、教師團體及校長協會等代表共同開會研商,並考量相關法令規定、一日共同生活圈、課程完整實施、學生補課與生活安置等問題,共同決議有關100學年度寒假之放假日期將提前3天辦理,即寒假起訖日期調整為101年1月18日(星期三)至2月7日(星期二),經過前開調整上學期上課天數計99天,下學期上課天數計為101天,因之調整寒假期程,對於課程完整性並無影響。
依據本辦法規定,有關100學年度寒假之起訖日期原為101年1月21日(星期六)至2月10日(星期五)。惟為因應101年農曆春節假期(101年1月22日至101年1月26日),並考量紓解農曆春節假期之返鄉人潮及交通疏運,研議調整100學年度寒假之放假日期以為因應。教育部考量此次調整寒假放假之起訖日期將涉及課程之完整性,呼籲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妥為因應處理,確實督導所屬學校於課程計畫調整因應,務必以學生受教權益為優先考量。
有關100學年度寒假提早3天對於提供學測考場學校之學生補課事宜,除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將儘量協調全國高中將期末考協調至101年1月13日前辦理完畢外,對於101年學測其中1日於非假日辦理部分,將授權考場學校彈性補課,如學校可於學測辦理2週前的週六進行補課,不會讓學生因而延後放寒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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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嚴文廷╱台北報導2011/05/04 】
教育部昨天宣布寒假日期調整為1月18日開始後,大考中心昨天仍堅持不改變學測考試日期,今天卻緊急宣布,原訂於101年1月15日及16日的大學學測,確定將改為1月17日與18日,減少對高中課程的衝擊以及大選結束的謝票活動影響考生。這是明年大學學測第三次更改考試時間,也回到原本最初選定的考試時間。
大考中心副主任洪冬桂無奈表示,原訂大學學測為1月17、18日,但是不少高中校長反映1月17至19日為期末考日期,因此由教育部召集會議協調,決定改為1月14、15日。
沒想到中選會決定總統大選與立法委員合併選舉,並訂為1 月14日,洪冬桂表示,尊重公民投票權利,因此改為1月15 、16日,昨天教育部決定寒假提前至1月18日放假後,為了避免又影響高中期末考,經過今天緊急開會並與教育部協商後,決定改回1月17、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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