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新北市教師會 > 網站最新訊息公告
搜尋論壇 今日新文章 標記所有討論區已讀

發文 回覆
 
主題工具 搜尋本主題 顯示模式
舊 2008-06-04, 06:54 PM   #1
李雅菁
第六屆副理事長
 
註冊日期: 2006-11-06
文章: 288
預設 【97.06.04全國教師會新聞稿】本會對寒暑假的立場

【97.06.04全國教師會新聞稿】

本會對寒暑假的立場



一、 教師無特休假

以往,我國之教師自大學至小學均未有特休假,不僅與公務員不同,也與勞工不同。民國九十二年,教育部訂定教師請假規則時,本會要求處理教師無休假問題,並願在「確實計算加班時數」與「平時可正常休假」兩個條件下,解決過去寒暑假定位模糊的問題。由於教育部估算如此反會使經費增加,故最後決定維持現況,但另協議寒暑假中來校日數,經九十六年雙方協議為二到七天,沒有媒體所稱一天也不要的情事。世界人權宣言明白揭示,人人得享帶薪休假之權利,我國公務員、勞工目前亦依法在休假中享有支薪(前者尚另有休假旅遊補助),即使中國的教師法(1992)尚且明定教師享有帶薪之寒暑假,部份媒體對此完全陌生,令人遺憾。



二、 「做九個月,領十二個月薪水」是惡意抹黑

各種職業特性不同,給薪方式也不同,有底薪低而獎金高者,有以年薪及簽約金支付者,國外有些地區,將教師之年薪分為九個月發放,但開放教師於其他三個月自由兼職,我國則規定專任教師不得兼職。立法院每年定期會之會期約為八個月,但非會期需蒐集問政資料,加強選民服務,難道可以要求立委只領八個月薪水?做九個月領十二個月的說辭,其另一面的心態,就是有做才有領,將薪資變成日薪,不給休假,不希望有產假、喪假、婚假等沒有績效的勞動成本。教育部官員這種超級資本家的心態,就是向全台的勞動者宣戰。



三、 教育部官員卸責於先,欺負中小學教師於後

教育部在教師請假規則中,將大專以上教師的寒暑假劃給大學自主,將中小學之寒暑假留給自己和縣市政府。大學尊重教授自由運用長達三個半月寒暑假的自由,教育部和部份縣市則和中小學教師錙銖必較。把教育當做十八世紀製造業生產線,不在生產線上,就沒價值,全然不管教師平時的壓力,應趁學生寒暑假時充分釋放並調息身心。教師有璀璨的暑假,學生才有豐富的學習,在新知識、新視野沒有被教師吸收前,上到第九節、寒暑假輔導課,就成為榨乾教師的不義作為。我們對教育部官員充滿管理心態,無視於教育良性發展的霸道思維,感到痛心。



四、 教改不成功 教師抗拒是主因?

到底是「不好的教育政策,親師無力抗拒」,還是「教師的抗拒使得教改不成功」?應交給社會公評。教師組織不會、也不需要抱政黨大腿,但是,中央與地方教育主關機關權限混亂不清,是誰的責任?教育經費一再被挪用,而無力處置是誰的責任?「課程改革只管時程,不管配套」是誰的過失?升學主義陰魂不散,媒體反覆炒作,是誰的責任?教師願與社會共同檢討,但一個即將退休的官員脫口而出的批判與推諉,告知了整個社會:是這樣的官員主導了過往十年的教育,教育改革怎會成功?



新聞聯絡人: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吳忠泰老師

聯絡電話:02-25675117
李雅菁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帖
發文 回覆


主題工具 搜尋本主題
搜尋本主題:

進階搜尋
顯示模式

發表規則
不可以發文
不可以回覆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論壇啟用 BB 語法
論壇啟用 表情圖示
論壇啟用 [IMG] 語法
論壇啟用 HTML 語法
論壇跳轉


所有時間均為台灣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1:14 AM

新北市教師會 文字模式 - 返回頂端

郵政劃撥戶名:社團法人新北市教師會    帳號:19362663    會址:235008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三段120之11號十二樓(地理位置圖)
電話:(02)2263-9458、(02)2261-1170  傳真:(02)2999-8133    網址:http://www.ntpta.org.tw/    Email:tpctc@ms75.hinet.net
|理事長:林松宏|副理事長:黃國政、張鉅輝|總幹事:蔡淑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