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14, 10: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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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屆副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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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教師會聲明稿-980414】落實馬政見, 污名這麼重!
【全國教師會聲明稿-980414】
落實馬政見, 污名這麼重!
馬英九先生競選總統時,於九十六年十月七日發表其勞動政策,其第七條內容全文為:
『保障教師與公務員參加或籌組工會的權利--
憲法賦予人民結社的權利,所有就業人口包含教師與公務員,參加或籌組工會的權利不應剝奪。但為維持公共利益與學生受教權益,政府應立法規範教師發動罷工的時機與要件,以降低對社會的衝擊。』
馬總統的政見不是即興之舉,做為留美法學博士,對於國際人權文件他有著比較敏銳的感受,因此在2002年底競選台北市長連任成功時,他發表的即是以世界人權宣言為思考的文章,也在擔任總統之後,在一年之內讓兩項國際人權公約獲得立院三讀。就此我們願意給予肯定。
馬政見要落實,當然得由行政院與立法院在工會法中去除自民國十八年以來不准公教組織工會的限制條文,但所有促成這件事的動作,被解讀為:讓公教兩邊得利。
這兩天政府正在紀念蔣經國先生百年冥誕。蔣經國先生早年是左派的,是社會主義的信徒,即使在建設台灣的時期,其施政也頗多以社會主義思維為依歸,但為了有效統治--穩定壓過一切,他沒有在統治前期讓國家社會正常化,讓歐洲社會中的工會正常發展於台灣。
今天國內部份教育人員,或者由於蒙受太久的反左教育,平時鄙視勞工,仇視工會,現在又反過來誇大工會,甚至把工會和權益加以對立。對於這些人權文盲,我們只有一個建議:送到大學法學院進修。
我們不解:
難道公教人員的待遇要以持續剝奪基本人權作為代價?
難道外國的教授參加教師工會,和參與大學自主的事務不相衝突,也是特權?
校長協會不懂的事太多了,舉例而言:
1.目前私校學校與幼稚園教師既不能參加國民年金,公保也無年金設計,沒有勞保年金,也沒有公教的月退,已成國內的年金孤兒,加上少子化後的招生困難,工作處境比許多民間企業還不如。校長協會要繼續剝奪其組織工會的基本人權?
2.由於我國公務員沒有工會,完全不能派出具代表性的退撫基金監理委員,不但只能任由退撫基金浮沉,還眼睜睜讓考試院得以在一兩個月內通過退休法令的修正案,而該案完全不提政府如何處理自己管理基金上的失職。世上沒有一個受雇者是這麼被欺負的!
3.在健保繳費中,一般人投保金額和勞保同步,約為薪資的五到七成,而公教人員含眷屬則以全薪的九成二來投保,費用高出一般受雇者兩到四成。這種『優待』只有公部門受雇者有。
4.雖然公教人員率先享有年金,但自今年一月一日起,一般受雇者在勞保給付年金化以後,其給付額度之高、分攤費用之低、給付項目之多,已令公保根本不能相比。安分留在公保還叫作「福利」?
5.勞工的留職育嬰津貼條文,上個月已在立院三讀通過,但公部門受雇者則因銓敘部的觀望而尚未立法受惠。這又是特別待遇。
6.校園內在職教師百分之七十已無任何18%公保優存(公校百分之五十七,私校則全無)公務員也有五成以上不再有任何公保優存,現在他們擔心的是:盡了半輩子繳退撫基金的義務,也看不到退休制度的未來!事實上由於退撫基金先天不足、後天失調,公教人員退休制度將會不斷變革,以求延後其崩潰,就算公務員永遠都不組織工會,難道政府對其改革幅度會比教師小?
我們也願對課稅及寒暑假問題再度表達清楚態度:
1.國中小校長教師薪資課稅案,如果特定立委不杯葛,相信很快可以塵埃落定。任何團體或個人今後再有遲滯所得稅修法及其配套的實施者,都應被國人譴責。
2.自民國九十二年以來,我們始終主張:如果政府答應在教師可正式實施休假制度、加班可計入補休、可不限在寒暑假休假等三個前提下,我們贊成寒暑假全體教師應到校。
過去政府不斷散播要在教師組工會後改變教師的勞動條件,好笑的是:教師的勞動條件本就一直在改變,尤其是儲備老師與新進教師。反而是前述這些久受執政者洗腦的部份教育人員,可以替政府保證甚麼?待遇五十年不變嗎?一方面貶抑勞動者的價值,一方面反抗國民人權正常化,反對向國際社會看齊;一再以充滿誘導式的問卷來迷惑基層與社會,已缺乏公信力。而董事長型萬年家長組織領導人也該告別台灣社會,才不會令人懷疑其階級立場和發言。
全教會建議校長協會,要譴責勞委會,應該一併譴責將開放公教組工會列入政見的馬總統,譴責通過兩項國際公約的立法院,也一併譴責要求教育部應將兩項公約納入各級學校課程的法務部,或者斧底抽薪,譴責通過世界人權宣言的聯合國!
全國教師會 敬上-98.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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