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16, 03: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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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務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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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針對教育部通過臺北縣教育局之活化課程實驗方案,表達本會以下幾點看法
[ 臺北縣教師會 新聞稿 ]
中華民國99年7月16日星期五
針對教育部通過臺北縣教育局之活化課程實驗方案,表達本會以下幾點看法。
一、針對教育部通過教育局之活化實驗課程一事,對於教育局願意對家長選擇權給予更大幅度的放寬,表達本會肯定之意,並請教育部督促臺北縣教育局確實執行家長選擇權,得以落實的行政措施,以讓學童之受教權益能得到更大之保障。
二、針對教育局於修正計畫中,並未要求學校課程混排一事,表達感謝之意。因為若執行課程混排,則家長選擇權將無法獲得充份保障,故若未有限制混排一事發生,則家長選擇權之實踐,可能性將大為增加。
三、若要徹底落實家長選擇權,本會呼籲教育部督促教育局,並也請教育局與各校充份合作,在課程安排上,儘量集中於一整個下午,以方便家長規劃學童各項生活作息之安排,及學校之各項社團正常之實施。
四、本會也期待教育局能積極協助各校在召聘代理代課老師之過程中,給予各項之協助,並確實讓師資充足,以保障學生學習權益為最大之考量。
五、本會期待教育部在教育局實施活化課程中,能善盡督促之責任。
六、本會也呼籲各校在執行活化課程中,儘量朝社團化、活潑化的方向思考,以不增加學生之學習壓力為此實驗課程之實施考慮。
七、本會也呼籲家長面對活化課程時,不要給學校端太大之學習壓力,並以社團化、興趣化的方向思考未來活化課程之實施,而儘量不以正式課程之想法面對此一議題,以免增加活化課程授課教師在授課過程中,思考活潑化、社團化、興趣化之壓力。
新聞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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