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請公告】全國教師會新聞稿
假解禁、真打壓 -- 揭開工會法兩手修法的真相
為了兌現馬總統開放教師組織工會的勞動政見,完全執政的國民黨極有可能趕在立法院本會期結束前通過「工會法」、「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草案。
這對長期以來爭取教師勞動基本權的朋友來說,原本該是件好消息,然而,檢視立法院準備通過的條文,我們不得不為這樣的修法方向感到憂慮。
觀諸執政黨屬意的修法版本,一方面,有違憲之虞的工會法第4條可望修正,但另一方面,卻又同時於工會法第6條中禁止教師組織企業工會,此外,在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4條中亦明訂「教師」與「國防部及其所屬機關(構)、學校之勞工」不得罷工。
馬總統的如意算盤顯然是,在通過兩項人權公約之後,應緊接著修法開放教師組織工會,以博取保障台灣人權的名聲;可一方面卻又擔心教師工會充分發揮監督政府施政的能量,於是又透過層層限制,讓教師工會對政府的制衡力量降到最低。
我們必須嚴正譴責此種面子、裡子都要的兩手策略。要知道,勞動三權是三位一體、不可任意切割的,立法院的妥協修法,不僅是對公部門受僱者基本人權之歧視與敵視,更是對甫三讀通過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的背叛。
執政黨何以如此歧視並敵視教師的勞動基本權利呢?原因顯然不是其所宣稱的那些全無學理與實務依據的說詞,而是目前的三級教師組織在沒有完整勞動三權保障下,竟然不時扮演監督政府教育決策的角色,未來萬一教師工會取得勞動三權後,政府各種大大小小的錯誤決策豈不無所遁形?這或許才是執政者之所以對尚未組成之教師工會如此忌諱的根本原因。
基本人權之保障不容執政者打折扣,全教會呼籲立法院朝野黨團賦予教師工會完整的勞動三權保障,讓教師工會成為守護台灣教育的最佳守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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