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台北縣政府教育局 輕忽防疫工作 令人憂心
臺北縣教師會新聞稿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十九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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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政府教育局 輕忽防疫工作 令人憂心
繼台北縣政府教育局怠於追究金山國小違反防疫325停課原則的行政責任,98年9月29日,台北縣政府教育局又發文縣屬各級學校,對於因防疫停課後復課之補課,改變先前發給鐘點費或補休二擇一的方式,僅核予補休,本會已多次反應,此舉不宜,然教育局迄今,並無相關回應。台北縣政府教育局便宜行事、輕忽防疫工作的心態,令人憂心。本縣目前因防疫停課的班級累計已達約1400班,若依照台北縣政府教育局98年9月29日北教人字第0980785681 號函規定,僅能以(週一至週五,自覓無課時間)補休的方式處理,教師課務繁忙,補休時間難覓,教育局此舉形同壓榨教師勞力;且一旦教師及行政人員補休人次過多,將造成各校防疫人力吃緊,對於本縣疫情的掌握,將會是極大的風險;三者,補休人次過多,也會排擠教學及輔導工作,影響學生受教權益。本會緊急呼籲台北縣政府教育局應提高防疫規格,依據教育部98年9月16日台人(二)字第0980157661號函防疫325停課原則之意旨,立即修正台北縣政府教育局98年9月29日北教人字第0980785681 號函,確實做好防疫工作,嚴格控管疫情。
依據教育部98年9月16日台人(二)字第0980157661號函防疫325停課原則,為落實防疫工作,對於因防疫停課後復課之補課,可採發給鐘點費的方式,亦可採補休假的方式處理,至於如何為宜,則由地方自行決定。
台北縣政府教育局98年9月29日北教人字第0980785681 號函,規定縣屬各級學校,對於因防疫停課後復課之補課的方式,排除發給鐘點費的方式,僅核予補休,其所持的理由,係因經費不足。本會對於台北縣政府教育局的說法無法苟同,說明如下:
其一,以本縣目前累計已達約1400班的停課班級計算,其補課所需的鐘點費約為837萬元﹝計算方式:小學各年級平均每週(五天) 授課節數23節。 1400班*23節*260元=8,372,000元﹞,以台北縣政府98年度約有950億預算經費來看,防疫鐘點費837萬元,為數極少。但從防疫的角度來看,該筆經費的支出,卻極為必要。
其二,依教育部98年9月16日台人(二)字第0980157661號函防疫325停課原則,係採料敵從寬,高規格的防疫思維,期能確實做好防疫工作。因此,教育部除了給方法,也有給子彈;也就是當地方經費不足時,可以專案申請補助。經本會詢問,教育部補助經費的原則,迄今不曾改變。因此,台北縣政府教育局若真有經費不足的情形,是可以向教育部提出申請的。
其三,台北市、高雄市、桃園縣等縣市,在防疫工作上,都是採取發給鐘點費或補休假二擇一的方式處理,獨獨台北縣排除發給鐘點費的方式,其心態為何,令人費解。本會認為台北縣政府教育局除了曲解教育部980916防疫325停課原則之意旨外,其便宜行事、行政怠惰,輕忽防疫工作的心態,十分明顯,實在令人憂心。
本縣幸運的安然度過夏季,但對於這種可能會造成大流行的傳染病,各界萬不可掉以輕心。秋冬為流感好發的季節,本會緊急呼籲台北縣政府教育局,應調整防疫便宜行事的心態,追究金山國小違反防疫325停課原則的行政責任,並立即依據教育部980916防疫325停課原則之意旨,修正台北縣政府教育局98年9月29日北教人字第0980785681 號函,由各級學校自行決定,發給鐘點費或補休二擇一的方式,投入人力、物力,確實做好防疫工作,嚴格控管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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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帖於 2009-10-19 01:11 PM 被 蔡偉森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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