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因公涉訟 立委促聘律師協助
2010-09-20 新聞速報 【中央社】
國民黨籍立委蔣乃辛提案修正教師法,認為老師如果依法執行職務涉及訴訟時,服務學校及主管機關得延聘律師為老師辯護,讓老師無後顧之憂,專心教學。
蔣乃辛在提案中指出,近年來常發生老師在執行公務時,面臨涉及訴訟問題,例如學生家長指稱學生在學校內因老師指派公差而受傷,或是家長不滿老師輔導管教學生的方式而與老師發生衝突。
蔣乃辛今天說,如果類似情形發生在學校的行政人員時,可以依「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辦法」,在訴訟期間獲得政府涉訟補助。
他說,老師因公涉訟時,目前各級學校都還沒有編列相關經費,如果有案例發生,學校必須以「專案」向主管機關申請補助;若遭到駁回,老師就得要自行負擔訴訟費用,往往造成老師要煩心訴訟,難以兼顧教學。
因此,蔣乃辛提案修正教師法第16條,規定老師依法執行職務涉訟時,服務機關與主管機關得延聘律師為其辯護及提供法律上的協助。
蔣乃辛表示,希望透過這項修法,讓老師因公涉及訴訟時,能夠在政府協助下,無後顧之憂地專心教學。
不過,這項提案僅限老師「因公涉訟」,教師私人問題而涉及訴訟,不受到保障。9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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