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新北市教師會 > 校園常見問題暨法規釋義區
搜尋論壇 今日新文章 標記所有討論區已讀

發文 回覆
 
主題工具 搜尋本主題 顯示模式
舊 2011-04-01, 08:48 AM   #1
法規部
普通會員
 
註冊日期: 2010-08-23
文章: 32
預設 轉知3/30國語日報-幼教法三讀,幼稚園改雙導師

幼教法三讀 幼稚園改雙導師 國語日報 吳啟綜/臺北報導100.03.30

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修正通過《幼稚教育法》部分條文,將現行幼稚園的每班兩名教師,都提升為導師,同樣可支領導師費。同時,也三讀修正通過《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部分條文,因應《所得稅法》通過,國中小學和幼稚園教職員取消免稅後,所課徵稅收將編列專款專用,提升幼稚教育和國民教育品質。

修正通過的《幼稚教育法》第八條,規定幼稚園兒童得按年齡分班,每班編置教師兩人,都兼任導師。但班級人數在十五人以下時,僅能其中一人為導師;導師費的發給,由教育部會商各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另定。參與初審的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召集委員鄭金鈴表示,幼稚園每班增加一名導師,可以讓學童得到更完善的照顧。

立法院同時修正通過《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訂所得稅增加的收入額度,以外加方式編列專款,專用於提升幼稚教育和國民教育品質。根據教育部評估,教職人員課稅後,國庫每年可以增加七十二億元的收入,因此,教育部擬定「課稅收入運用計畫內容」,將專款專用在補助國中小學約聘僱行政人力和輔導師資,與調整國中小學和幼稚園導師費,以及降低國中小教師授課節數。


http://www.mdnkids.com/info/news/con...erial_NO=71952
上傳的附加檔案
檔案類型: doc 1000330國語日報-幼教法三讀幼稚園改雙導師.doc (25.0 KB, 226 次查看)
法規部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帖
發文 回覆


主題工具 搜尋本主題
搜尋本主題:

進階搜尋
顯示模式

發表規則
不可以發文
不可以回覆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論壇啟用 BB 語法
論壇禁用 表情圖示
論壇啟用 [IMG] 語法
論壇禁用 HTML 語法
論壇跳轉


所有時間均為台灣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8:15 AM

新北市教師會 文字模式 - 返回頂端

郵政劃撥戶名:社團法人新北市教師會    帳號:19362663    會址:235008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三段120之11號十二樓(地理位置圖)
電話:(02)2263-9458、(02)2261-1170  傳真:(02)2999-8133    網址:http://www.ntpta.org.tw/    Email:tpctc@ms75.hinet.net
|理事長:林松宏|副理事長:黃國政、張鉅輝|總幹事:蔡淑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