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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8-06-11, 05:37 PM   #1
總幹事
普通會員
 
註冊日期: 2010-08-23
文章: 39
預設 有關本會對會員提供年金行政爭訟救濟的協助與服務說明(下載檔案請按此處連結開啟附件檔)

新北市政府於今日(6/11)起請各校人事主任陸續以雙掛號寄發已退休教育人員的「退休金重新審定函」,請會員轉傳本訊息給您學校退休同仁或親友,請他們仔細參閱,如果有欲提起相關訴願程序,可以參考本會網站提供的表件及處理建議。具會員身分者,如有疑義也歡迎來電,本會將提供適切的諮詢服務。

已核定退休人員,於收到「退休金重新審定函」後,如「因不服年金核定行政處分」要提起訴願,請填寫教育部訴願書,檢附相關證據,30日內向新北市政府轉陳教育部提起訴願。除非要透過律師代理協助,提起訴願無須支付相關行政費用。

一、相關訴願表件申請及填寫注意事項範例請下載相關檔案參考。
1-教育部訴願書空白格式
2-教育部訴願書填寫範例
3-107年6月30日以前已退休教師「年金訴訟」應注意事項
4-年金行政爭訟救濟中有關訴願程序的補充說明

二、本會將以選定一個代表完成行政救濟程序,以達成聲請釋憲為目標,把握實益、經濟原則,不需要耗費數千人、數萬元的心力與訴訟費用去做相同目的的一件事。本會也會將同步訴訟各階段的「行動進度」向大家作報告,請持續注意本會的快訊及【年金行政爭訟救濟訊息】專區最新訊息。

三、本會將建置「【年金行政爭訟救濟訊息】專區」,網址:http://www.ntptu.org.tw/
,協助會員進行訴願的諮詢、資料填寫及服務,會員如有協助行政訴訟需求,辦公室也將提供優質律師服務及相關程序諮詢,電話:2261-1170洽法務中心。

此帖於 2018-06-12 03:11 PM 被 總幹事 編輯.
總幹事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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