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公約檢視校園 貼近學生人權
2010/10/2陳祥麟/臺北報導
已生效為國內法的兩項聯合國人權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該如何落實在校園?教育部挑選十四所學校擔任示範學校,檢視校內教學及行政措施是否符合精神,預計明年推廣至全國各校。國中小學校長都認為,要推動人權校園,最重要的就是要讓教師先有人權素養,透過教師身教,才能以理服人,讓學生學習。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中,國小校園可以檢視的事項包括:男女師生使用的設備與空間是否有合理比例;學校是否能設計和學生生活經驗相關的課程;學校不得以不當理由停課或借課,影響學生學習權;教師能否尊重學生休息及遊戲權,按時上下課等。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國小推動的內容包括:教師禁止體罰;師生有違反人權事件,學校能主動輔導;學校不會任意公開學生的成績及排名;教師教學不灌輸特定宗教信仰及政治立場;鼓勵學生認識多元文化等。
示範學校之一的彰化縣秀水國小校長楊石成表示,校園要落實兩公約,必須先讓教師了解兩公約內涵,才能設計相關課程融入教學。訓導主任梁介川也認為,目前多數國小廁所都是男女共用,如果要落實男女師生使用的空間有合理比例,就需要政府的經費補助,學校才有能力改善。
另一所示範學校北縣自強國中校長李永旭則指出,兩公約精神落實到校園,就是希望教師不得借課來考試,也要準時上下課,維護學生的休息和遊戲權。若教師沒有人權素養,會誤認為「加強補強學生的課業,難道侵害學生人權?」建議教育部可先提升教師的人權素養,加強教師增能研習;彙編校園各類正向管教的案例,讓教師了解人權、尊重與包容。
http://www.mdnkids.com/info/news/adv...p?serial=69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