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新北市教師會 > 網站最新訊息公告 > 專題:[政策法規部]
搜尋論壇 今日新文章 標記所有討論區已讀

發文 回覆
 
主題工具 搜尋本主題 顯示模式
舊 2010-05-03, 05:50 PM   #1
蔡偉森
第六屆會務人員
 
註冊日期: 2007-07-04
文章: 113
預設 [政策法規部] 「 516牽手護童年」第002號動員文宣:「活化課程實驗方案」之問與答

【國小「活化課程實驗方案」之問與答】


一、什麼是適性學習?現在的學生課後學習那麼多,加課三節有那麼嚴重嗎?

答:學生在教育部課綱的課程學習外,再於課後所增加的學習為學生與家長自願選擇的,如學作文、珠算、音樂、跆拳道、英文…等,屬符合興趣與意願之「適性學習」。而北縣府的作法,卻是在課綱課程外另加三節,除超出學習總時數之不合法外,學生的學習壓力自然增加,且一味的全班加課,不採真正細膩的分組及補救教學,其結果恐怕只會造成學習雙峰現象的加劇。

二、加課一定可以提昇學生程度嗎?

答:未必,可能造成雙峰現象更加嚴重,但,不容否認的,學生的學習壓力肯定更大。

三、除了加課外,有其他更好的方法提昇學生的程度嗎?

答:有的,可採分組教學、補救教學、社團式學習,或課後輔導等方式辦理。

四、小一生同時上注音、鄉土語言及英語三種課程,適當嗎?

答:明顯不適當。英語非我國的官方語言,國內英語教育專家一再表示國小五年級開始學習為最佳,中央大學林文淇教授表示,當時他們也只能勉強同意教育部建議的小三開始,現多數縣市竟提前於小一辦理,同一時間同時學習三種語文,換成大人也無法消受,何況才年僅7歲的國小一年級新生。

五、教育基本法中的實驗方案,被實驗者有權拒絕嗎?

答:可以的。教育部已表示實驗方案應徵得全體家長的同意方可實施,監察院也接獲家長陳情轉請教育部處理,北縣府回文不願答覆自願性問題,以致被教育部扣減教育補助款。

六、行政機關在未徵得學生及家長同意下,逕自辦理實驗教育,可提請監察院監察嗎?

答:可以的,如第上題所述家長投書監察院案,我們期待監察院速做出決議,以匡正政治人物之作為。

七、教師會之所以反對「活化課程實驗方案」,是因為教師們不想上課嗎?

答:看完上列問與答,想必您已了解教師會維護國家課綱及實驗教育價值之堅定立場,我們支持周縣長投注教育經費,我們也提出適法的分組學習方案,只是周縣長和劉局長的方法用錯了。4月21日,全國教師會與本會於立法院召開「禁不起檢驗的加課為你好」記者會,會中出席的家長會長痛斥北縣府,竟到處在家長會長聚會場合以「老師們反對是因為不想上課」為由污衊老師,毫無道義。殊不知,如方案實施所加之課由增置的師資擔任上課,與現職在職教師何關?請教育同仁及有智慧的家長們明察縣府的作為。教師教學生「守法」與「誠實」等品德,現北縣府違反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辦理活化實驗課程,已是最壞的示範,令教師無所適從。
上傳的附加檔案
檔案類型: doc 002號國小「活化課程實驗方案」之問與答.doc (42.0 KB, 160 次查看)

此帖於 2010-05-04 02:23 PM 被 蔡偉森 編輯.
蔡偉森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帖
發文 回覆


主題工具 搜尋本主題
搜尋本主題:

進階搜尋
顯示模式

發表規則
不可以發文
不可以回覆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論壇啟用 BB 語法
論壇啟用 表情圖示
論壇啟用 [IMG] 語法
論壇啟用 HTML 語法
論壇跳轉


所有時間均為台灣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9:26 PM

新北市教師會 文字模式 - 返回頂端

郵政劃撥戶名:社團法人新北市教師會    帳號:19362663    會址:235008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三段120之11號十二樓(地理位置圖)
電話:(02)2263-9458、(02)2261-1170  傳真:(02)2999-8133    網址:http://www.ntpta.org.tw/    Email:tpctc@ms75.hinet.net
|理事長:林松宏|副理事長:黃國政、張鉅輝|總幹事:蔡淑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