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01, 07:23 PM
|
#1
|
第六屆副理事長
|
【全教會】教師工會文宣 三之2
教師工會文宣 三之2
◎全國教師會「教師組織轉型及發展策略小組」
您還在擔心組教師工會嗎?
過去,在教育部長期的誤導下,許多老師幾乎到了「聞工色變」、「逢工必反」的地步,今天,就讓我們好好談談,這些反對教師工會的說詞究竟是否站得住腳?
恐嚇說:
還記得嗎?教育部之前最常說的就是:組工會要取消月退、取消18%、取消免稅、取消寒暑假、領勞基法規定的最低薪資、取消公保改保勞保等。
真相是:
職場福利與基本人權根本是二回事,豈能一概而論?如果組織工會就得放棄既有權益的說法無誤,怎麼可能還有醫師願意犧牲權益來組織工會?其實,教師既有權益大多來自法律的保障,例如公教人員保險法對於教師保險之規定、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對於教師退休之規定,這些規定都是立法院三讀通過經總統公布之法律,即便要改變也需經正常修法程序,由此可知,組織工會與教師既得權益是否變更並不必然相關。
應該看清,維護教師權益的關鍵,絕非來自於政府的施捨與恩給,而是取決於會員的團結與社會的支持,退一步來說,就算台灣的老師選擇永遠當政府的順民與工具,又有誰能保障教師權益永遠不被改變?取消國中小教師免納薪資所得稅之優惠不正是最好的例子?
專業說:
反對教師工會的另一個常見說法是,教師是專業人員不應組織工會,或教師工會不是專業人員團體。
真相是:
誰說工會與專業非得擇一而行呢?請問,醫師專不專業?舉例來說,長庚醫院的醫師一方面是專業醫療人員,一方面則是受僱於長庚醫院董事會的受僱者,兩種身份究竟有什麼衝突?難道醫師組工會後就變得不會看診了?教師組工會後就變得不會教書了?
再以十年教改的經驗而論,教改政策之所以無法執行甚至遭致失敗,關鍵也不在於教師的專業不足,反而是主管部門從決策之正當性與實際內容之可行性均充斥著行政權獨大的傲慢,一個沒有實質勞動三權的教師會在維護教師專業上當然也不免捉襟見肘了,準此而論,所謂「工會主義」根本就是「專業主義」的先行與基礎,完全無需分開處理。
|
|
|
|